根据石家庄住房公积金中心通知,员工可按付物业费提取本人帐户内住房公积金,此政策自2015年实施,每人每年可提取1000元,从未按此项办理过支取员工,可支取2015年至2018年4年费用,共计4000元。以往办理过员工,扣除已支取金额。鉴于目前在公积金各管理部办理此业务人员较集中,等侯时间较长。公积金开通网厅个人提取业务,秒批到帐。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步骤一:搜索“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主页面右面选择“网上业务大厅”
步骤二:选择“个人业务大厅”
步骤三:在缴存人入口处选择最下面一行“其他登录方式——授权支付宝登录”用手机支付宝扫码登录
步骤四:进行网厅后选择左面下方“我要提取”——“提取物业费”,绑定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五家银行中任何一家银行的I类银行借记卡,提取资金由公积金中心直接付款至职工个人银行账户,秒批到帐。
办理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咨询公积金人工客服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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