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一九年三月十五日《新青年》第六卷第三号,署名唐俟。文中讨论了中国社会中“二重思想”的问题。
文中,鲁迅引用了前国务总理黄郛在《欧战之教训与中国之将来》中的话,“中国人有一种先天的保守性,即或迫于时势,各种制度有改革之必要时,而彼之所谓改革者,决不将旧日制度完全废止,乃在旧制度之上,更添加一层新制度。”……“他若贺阳历新年者,复贺阴历新年;奉民国正朔者,仍存宣统年号。一察社会各方面,兼无往而非二重制。即今日政局之所以不宁,是非之所以无定者,简括言之,实亦不过一种‘二重思想’在其间作祟而已。”
还真是这样,我们现在也是,圣诞节也庆祝,春节也庆祝;洋人的情人节也庆祝,国产的七夕节也庆祝。而且发生什么改革很困难,旧势力、旧制度、旧习惯万难改变。在《随感录四十一》中,鲁迅也感叹过,想改变积习不容易。
中国社会是深受儒家学派影响的。儒家有一本经典名为《中庸》,“中庸”的本意是“致中和”,也就是遵循中和之道而为之,是以人的内在要求为依据,追寻大道并有所坚守的意思。北宋理学家程颐、程颢解释中庸为:“不偏不倚叫做中。一成不变叫做庸。”也就是三字经里说的“中不偏,庸不易”。可是到了近代,中庸思想却被套上了世故、油滑的外衣,认为平庸、折中、调和就是中庸,于是许多老于世故的人奉“中庸”为圭臬,为处世妙法。
二程所以鲁迅感叹,当时的社会中,吃人思想和人道主义并存,封建迷信和科学观念同在,以清朝遗老自居的人却又堂而皇之在民国拿钱,“四面八方几乎都是二三重以至多重的事物,每重又各各自相矛盾。一切人便都在这矛盾中间,互相抱怨着过活,谁也没有好处。”
鲁迅的性格是一贯爱憎分明的,他不喜欢调和。就像在几年前的女师大风潮中,面对失势下野的章士钊,林语堂主张“费厄泼赖”而鲁迅主张“痛打落水狗”一样。所以他在文末说,“要想进步,要想太平,总得连根的拔去了“二重思想”。因为世界虽然不小,但彷徨的人种,是终竟寻不出位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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