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法是每个学英语的人都绕不过去的槛,也是英语学习最大的痛。多少人就是因为被语法折磨的死去活来,最终无奈地放弃了英语。学校里的英语课,从一开始就教授各种语法规则。似乎从来没有人质疑过在一开始就学语法的必要性,所有人都默认学英语必须先学语法。
真的有必要一开始就学习语法吗?
答案是:否!并不是说不要学语法,而是没必要一开始就学语法,而且是复杂的语法规则。关于这点我在以后的文章中会讲。
先别急着骂我无知,误人子弟。这不是我拍脑袋想出来的,我个人虽然也不是通过苦学语法最终学会了英语,但毕竟是个案,不好拿出来做为普遍的案例。一个理论若要指导实践,必然要有普适性。十个智力相同的人用同一个方法学习,但只有一个人取得了提高,而其他九个人没有进步,这时一定是方法有问题,而不是相反。但若九个人都获得了提高,而只有一个人没反应,那可能是个体差异导致的。
中国是全世界学英语人数最多的国家,而我们学校里的教学模式基本都是一样的。在教材选择上会有人教和苏教的差别,但在教学方法上,基本都是以语法教学为主。学生被迫记忆主谓宾定状补,各类从句,还有其他一些乱七八糟的语法术语。英语授课的模式,基本也是遇到任何句子首先分析句子成分,讲解完语法之后做题。
可是用的都是同样的教学模式,为什么学好英语的学生那么少?这显然不是学生的问题,而是教学方法有问题。
为什么说一开始学英语就学语法是错误的?这不是我说的,尽管我一直这样认为,在我学英语初期也是这样做的,这个结论是经过无数实验验证过的。语言学习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国外对此做了大量研究,也有很多个语言学习方法流派。其中影响最大的是美国南加州大学的语言学教授 Dr Krashen (他的二语习得理论在网上随处可得,在百度输入 Dr Krashen 即可找到)。当然,Dr Krashen 也是一个流派,但相比其他流派,在语言学习和实验的有效性方面,都远胜其他流派。
他们做了一个实验,将学习者分为两组,一组采用语法教学,另一组不用学习语法。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最后测试两组学生哪一组表现更好。结果显示,语法组的学生表现并不明显优于不学语法的学生。
Dr Krashen 在论文中写道:
A grammatical syllabus, and the resulting grammatical focus, places serious constraints on what can be discussed. Too often, it is difficult, if not impossible, to discuss or read anything of real interest if our underlying motive is to practice a particular structure. In other words, a grammatical focus will usually prevent real communication using the second language.
我翻译一下:
语法课程,并由此引起的语法关注(也就是阅读时只关注语法层面的东西),严重限制了话题可以讨论的范围。如果我们抱着练习语法结构的动机去讨论或阅读,通常很难对讨论或阅读的内容产生兴趣。即是说,语法造成的注意力转移通常会阻碍使用第二语言做真实的交流。
我非常赞同 Dr Krashen 的这段总结。因为在我身上也有同样的经历,我相信仔细学习语法的人都会有这种感受。在做阅读时,脑子中第一个浮现的不是所阅读内容的意思,而是语法结构与好词好短语。这种体验严重剥夺了我对阅读的乐趣,我完全感受不到文章内容的好,而是一味想记下这个语法结构和短语。经常会将一段文字读很久,读到后面又返回来看前面的内容,因为语法结构又忘了。这样读完一篇文章非常累,需要反复很多次才能看完。
早在 1981 年,Dr Krashen 就提出,学习语法如果想取得效果,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1) know the rule, a daunting challenge in light of the number of grammatical rules and their complexity and ambiguity; 2) has to be thinking about correctness; 3) needs to have time to retrieve and apply the rules.
我翻译一下:
1) 了解规则,但这是一个令人生畏的挑战,考虑到语法规则的数量、复杂性和模糊性
2) 必须要考虑正确性
3) 需要一定的时间检索然后才能应用规则
英文语法中的规则有多少,不用我说,学校里的英语老师也已经让大家体验够了。英语语规则很多,这倒也罢了,毕竟只要是像数学公式那样的规则,多记几次也能记得下来。但问题在于,除了规则之外,英语语法还有很多例外,单是冠词的用法,例外就能写十几条。很多人觉得英语语法难学,主要就是被这些例外规则给搞晕了。
在2003年的论文中他又补充到:
In studies claiming that grammar study has a positive effect, these conditions were met, and the results reported have been very modest and fragile (Krashen, 2003).
我翻译一下:
在声称语法学习有积极作用的研究中,都满足了以上三条规则,结果差强人意,也不堪一击。
你可能会说这是外国人的研究,不适合中国人。那你就想错了,他们选的实验对象有非洲人、墨西哥人,也有亚洲人,实验不只在美国做,也在西班牙、德国等地方做。如果包含丰富样本的实验还不足以说明问题,那你还是按照自己的老办法学吧。
总结一下,语法在英语学习的中并没有显著效果,反而会让人失去对语言学习的兴趣,在做阅读时阻碍对文章内容的理解。脑子中如果想的都是语法规则,做阅读时看到的也都是语法,而不是文章本身的含义。但我的意思并不是完全不用学语法,而是在英语学习初期,在还没有对英语建立起强烈的兴趣之前,不应该学习过于复杂的语法规则。
下一篇讲究竟何时以及如何学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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