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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族》

《龙族》

作者: barryalen | 来源:发表于2016-05-14 17:14 被阅读153次

                                        《龙族》

           早就听说了江南写的《龙族》这本书了,这本书,特别是在学生之中可谓小有名气,但在与老师眼中,这大概就是一本纯粹的闲书了。但由于对于这一类似玄幻系列的小说并不感兴趣,所以对于它的了解仅仅在于这好像是一本写屠龙故事,最近在图书馆见到了它,出于好奇心,再加上也闲着没事,就把它借了过来。这本书封面被翻得支离破碎,足以显示它的受欢迎程度。读完序章我就被它的故事情节所深深吸引了。(这就是“闲书”的强大力量。)

          大致介绍一下故事的情节吧,与我想象的不同,这并没有撤到太多的神什么的事物。主人公只是一个很普通的高中生路明非,无意之中进入了一个神秘学院:卡塞尔学院,成为了一名屠龙者,并且与师兄楚子航,凯撒一起发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关于屠龙者的故事,也是一个关于少年们成长的传奇。这是一场青春的文字盛宴,也是孤独少年成长传奇。文中的每一个人物设定都别出心裁,富有特色。

           楚子航,这是书中令我影响最深的一个人物,外貌设定就是一个高冷的面瘫帅哥。对于一切事情都保持着不可思议的冷静。令我影响最深之处在于他的外冷里热,虽然什么时候看上去都冷冰冰的,但内心无时无刻不在关心着朋友,在过山车上他敢一个人去拉动阀门,在面对几乎不可战胜的敌人时,他会送走朋友独自面对。他的精准也让人惊讶,简直像一台机器就那洗澡来说吧,总是雷打不动的一分钟热水,一分钟冷水,一分钟温水。和这样的人做朋友还真不错。

           再有就是主人公路明非了。明非从小衰到大,他的十八岁的人生,详细诠释了什么叫做"没有最衰只有更衰"。从小被养在阿姨家,只能靠看照片才能及其父母模样,在阿姨家中还要当牛做马。自以为命运转折,进入了卡塞尔学院,成了史无前例的s级学生,成绩却史无前例的差。用了半条命,亲手杀死了龙王诺顿,说出了一句拉风到爆的“我重临世界之日,诸逆臣皆当死去”却无人看见,大家只知道他是一个衰小孩。他自然觉得不甘,却仍会放弃生命去营救队友。这正是最可贵之处。

            读完这本书你自然会感到一种孤独围绕着你,一种无人问津,无人知晓之感,但伴随着孤独的是你不断地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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