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持续关注“重庆两幼童坠楼”案件,因为它使我严重“破观”,三观真是碎一地。
事情经过特别简单:重庆市两名幼童从15楼坠下,两岁半的姐姐当场死亡,一岁多的弟弟在被送往儿童医院后也抢救无效离世,父亲当场悲痛欲绝。当时大家都还在责怪这个父亲怎么这么粗心,没有看管好自己的孩子,十天后事情反转,孩子父亲是两个孩子坠亡的凶手,原因是为自己重新结婚扫清障碍,女友以自杀相威胁让他杀害了与前妻生的两个孩子。
之前我跟同事讨论林生斌事件的时候,我还信誓旦旦、言之凿凿,怎么想的?爸爸怎么可能故意放火烧死三个孩子?人可能有缺点有坏心思,甚至可能对妻子有坏想法,但是绝对不会对自己的孩子这样,怎么调查也不可能是他故意放的火。可是万万没想到,很快就打脸了,这个世界上真有这样的父亲,自己的两个亲骨肉,亲手推下楼,无语了。
连法院都看不过去了,判决词极为严厉,两被告作案动机特别卑劣,主观恶性极深,作案手段特别残忍,犯罪情节、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依法应当严惩,判处死刑。
无论怎么给他们判刑,孩子也回不来了。自从当了妈妈之后,所有关于儿童方面的新闻,都是特别关注又不太敢看,看了以后是又气愤又伤心又无力,孩子本该是用来好好爱的,偏偏就有人那么狠心,丧心病狂的,唉!不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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