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阅读《六十件旗袍》一文时,我不自觉地抿嘴笑了,一个人静静地坐在书桌前,为这有趣的灵魂表达心底默默的爱意。
作者很喜欢穿旗袍,一年四季着装是旗袍秀,可以为了买到心仪的旗袍拼尽一切,用“赴汤蹈火,在所不辞”,真的非常贴切。
同样作为女性,我还是一个天真无邪的小女孩,我也喜欢旗袍,我也说不上原因为什么喜欢。可能我喜欢中国的古典美,穿旗袍的女子一颦一笑间透着一股神韵,勾起我的无限幻想,我很渴望自己也能成为那样的美女子。
我也有过旗袍,至今看到旗袍,总忍不住买一件,但我的喜欢,不比作者,谈不上那般热爱,她冬天也是旗袍大衣围巾标配,论旗袍爱好,无人能及。
在我那为数不多的旗袍里,多是复古改良款的旗袍,开衩的我是不敢穿的,穿的极少,也许我个人性格,不喜暴露太多。
每次一穿,其实我自己胆战心惊,怕被别人看成另类。后来转念一想,这和普通裙子一样,没什么区别,并且不是正经旗袍,还是改良款,别人看不出来的。
自己做好心理准备才敢出门,结果一出门就被认出来了。“哇哦!你穿旗袍可真漂亮!”“不错,这旗袍修身显瘦!”“穿旗袍显得你气质好”……
也许不太喜欢招摇,也许别人的赞美甄别不出自己的美丑,也许我不够自信,原本我自己很喜欢的衣服,终归只有一两回穿身上,多少还是有点可惜!
今日读罢《六十件旗袍》,我渐渐明了,穿衣打扮自己舒适最重要,不必在乎别人的眼光。我喜欢的不可能人人都喜欢,但最终衣服穿在我身上,为什么不能穿自己喜欢的衣服呢?
美自在心间,每个人的审美不一样,不必求同,把美盛放在自己心间最重要!
附阅读摘录:
《人间有所寄》P65-100
我的心愿是, 当我活到很老,还是一袭旗袍,银发满头、烫得翻卷,戴一副金丝眼镜,泡着茶、看着书、听着音乐,在静静的
角落里,数着风烛残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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