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岁的爱情,往往是最先告白的人先转身。
但你别怕,他后来遇到的所有人,都抵不上你的一次浅笑,一个拥抱。
你得相信,你曾拥有过他给你的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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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在我上铺的郑雨,是毕业多年后我时常牵挂的人。
大学的时候,我们都叫她郑二姐,她和二姐夫的故事成为文新院的传奇。
郑二姐有一个恋爱四年的青梅竹马,男孩叫宋逸,是故事里的二姐夫,也是我的同班同学。
那时候,我们院阴盛阳衰,放眼望去都是五颜六色的女孩子,找一群黑压压的男生很难,一米九的傻大个成了稀缺物种。
竞选班干那天,不少人对班长职位虎视眈眈,郑二姐从幼儿园开始,一路开挂做班长,当然不会放过这次机会。
候选人上台发言的时候,二姐夫跑上去了,一米九的大个儿,羞答答地摸着后脑勺,笑着望向台下,而眼里只有一个人。
“我是来给女朋友占位置的,我知道她待会儿要上来,这个名额算她的。”
说罢,耳朵微微泛红,跑到郑二姐身后坐下。
而后,角落里的那群男生开始起哄,对着二姐夫狂吹口哨,大喊道:“兄弟,好样的。”
女孩们心思细腻,窃窃私语他女朋友是谁。我总是后知后觉,抓着郑二姐的胳膊嘟囔道:“奶奶的,这么好的坑又让人占了。”
郑二姐走上去,双手背后,一番慷慨激昂的发言之后,顿了一会儿,红着脸说:“好吧,我就是上一位同学的女朋友。”
害羞的郑二姐对我俏皮地眨眨眼,迎着全体同学的注目,安静地在我身边坐下。
我记得,那天的空气很甜,教室里是三分钟的掌声和口哨二重奏,教室外阳光洒了一地。
我撅着嘴,瞥一眼二姐夫,又看了看郑二姐,嘟囔道:“奶奶的,俩人还挺配。”
初三那年,二姐夫追到了郑二姐。
那时候,郑二姐还不二,二姐夫还不到一米九。
天色暗成淡蓝色,他们在操场边偷偷拥抱。
墨色林道两旁,镇上灯光依次亮起,炊烟熏红了晚霞,二姐夫每天牵着她的女孩回家。
走着走着到了高一,牵着牵着走完了高三。
高考成绩下来,模拟考的年级二百名和六百名考了同一个分数,两个少年在操场上笑得花枝乱颤。
办公室的教导主任面色铁青,从抽屉地掏出麝香保心丸。
九月初开学季,他们从苏北来到南京,走进同一所学校,坐在同一间教室。
以为淋过了青春期酣畅淋漓的雨,未来的日子都是崭新的的、可盼的。
他们在南方的梧桐树下牵手,在鸡鸣寺的台阶上拥抱,涌进新街口来往的人群,秦淮河的夜灯见证过他们的爱情。
在陌生的城市,他们成为彼此唯一的依靠。可太过热烈的爱情,也灼伤了郑二姐的眼睛。
她不知道,二姐夫的眼神再也不温柔了,人群中,俩人的距离慢慢变大。
有郑二姐在的地方,二姐夫的耳朵永远挂着耳机,他在听什么呢?
2009年的冬天,他们分手了,原因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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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迎来南方的第一场雪,还没在大雪纷飞的操场上站着到白头,他们就结束了,一点儿也不体面。
二姐夫把郑二姐的联系方式全删了,身边站着外院的校花,比郑二姐腿长,比郑二姐温柔,比郑二姐聪明,他们看起来更登对。
但是,我不敢告诉郑二姐。
毕竟,我以国民好室友的身份白吃白喝蹭了几次饭,胳膊肘不敢往外拐。
从此以后,郑二姐不许我们叫他二姐夫了,可也想不出还能叫他什么?
郑二姐怒目圆睁,抱着一大瓶可乐,一杯接一杯下肚,一个嗝接着一个嗝。据说,生气的时候喝可乐,能把肚子里的委屈排出来。
她身体发抖,脸色惨白,咬牙切齿地大叫:“这个狗男人。”
我们一拍脑门,大叫:“对,狗男人。”
从此以后,二姐夫就成了我们这群人口中的“狗男人”。
被甩的郑二姐每天悲悲戚戚,不停地问我,拾桉,你老实说,我真有这么糟吗?
我低头沉默,她低头擦眼泪。
我能怎么回答呢,恋爱让女人盲目?分手让女人自卑?
很抱歉,这个万年难题我解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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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流行用诺基亚,充话费就为了几百兆流量。
我们心疼电话费,QQ挂上24小时却一点儿也不难过。
那年圣诞节,郑二姐跟学校请一周假回家。
那年圣诞节,南京火车站死了一个人,尸体无人认领。
学校下达文件,上报离校人员名单,郑二姐的名字在上面。
一个星期以后,她没回学校,电话打不通,校方给家里打电话,他们说郑二姐没回来。
我登上QQ,她的头像是灰色的,发了几十条消息过去,一直没闪动。
郑二姐消失了,一时之间,她的死讯传遍校园。
听说狗男人和校花分手了,女孩在漫天雪地里哭,眼泪结成了冰,他们在操场上一起白了头。
她真幸运啊,而我的郑二姐,从来都没有机会。
我记得,那天早晨,郑二姐是敷着面膜出门的,上车前还跑回来给我一个拥抱,我嫌弃地往后躲。
我很后悔,不该退那一步的,抱着枕头又哭了一夜。
那晚,我做了一个梦,梦里郑二姐告诉我她没死,出趟远门迷路了,让我给她画个地图。
我哭得更大声了,抽抽搭搭地说:“对不起,我地理没学好。你别乱跑,我让别人给你画。”
紧接着,我醒了,穿上衣服跑到男生宿舍楼下。我给狗男人打了十几个电话,他红肿着双眼走到我面前。
我让他给我画地图,他不理我,吸吸鼻子,一米九的大个儿蹲在地上哭。
我在背后狠狠地骂他,骂着骂着眼泪大把大把地落下。
十八岁那年我才知道,原来,先转身的那个人,也会偷偷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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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考试当天,郑二姐回来了,她穿着睡衣,蓬头垢面站在教室门口。
我们以为活见鬼了,捂住眼睛大声叫,邻近的几个人缩成一团。
只有那个狗男人,疯子一样跑出来抱住郑二姐,他的肩膀在颤抖。
我坐在窗户边,看见狗男人也是蓬头垢面。棕色的卷发乱成一团,背部的曲线有点弯,整个人看上去没有一丝少年气。
那个瞬间,我突然有点儿恍惚,三个月前站在台上发言的二姐夫离我有点儿远,远得让我觉得这是两个人。
狗男人一直抱着郑二姐不撒手,辅导员来了不撒,院长来了不撒,前女友来了不撒,几百个围观者来了也不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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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问郑二姐去哪了,地图我还没画完就知道回来的路,真厉害。
这个女人一脸得意,傲娇地说跑丽江艳遇了。
我问,遇了几个?
她说,奶奶的,一个没遇到还被旅店的老板骗光了钱。诺基亚丢了,一个号码也不记得,被警察叔叔送回来的。
我说,下次艳遇可不可以带上我。
她一个劲儿地狂点头,说好啊好啊。
那年寒假,狗男人没回家。
听说他借一笔钱跑去丽江了,走的时候去工地挑了一根称手的钢管,把旅店的老板打得大出血,在丽江警察局过的年。
第二年开学,校花前女友说,狗男人当年填低了志愿,高出我们学校50分,校长咧着嘴,眼睛眯成一条线。
即便如此,他和郑二姐还是没能在一起,狗男人身边陆陆续续站了好几个校花,每一个我都觉得面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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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没有一个能让他蓬头垢面肩膀抖动的,没有一个让他奋不顾身跑去丽江的,也没有一个让他心甘情愿放弃大好前程的。
可他和郑二姐之间,早就没有爱情了呀。
那后来的奋不顾身,不过是爱情萌芽之初,最原始的依恋,是青春期伴随荷尔蒙生长的陪伴,是大脑皮层最深处的熟练感,是彼此相对无言而又心照不宣。
十七岁的爱情,往往是最先告白的人先转身。
但你别怕,他后来遇到的所有人,都抵不过你的一次浅笑,一个拥抱。
你得相信,你曾拥有过他给你的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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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所有的爱,都以在一起为目的。
两个人并不适合做恋人,或许是时机不合适,或许是遭遇不合适,总归是不合适。也不是所有的爱都必须是男女两性之爱。
这是郑二姐教会我的。
后来,她没再去过丽江,也没喝过可乐。
一脸得意,俏皮地眨眨眼说:我知道,哪个校花都比不上我在他心里的分量。
我听说,很多年后,郑二姐遇到了另一个二姐夫,他们站在大雪里白了头。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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