脏腑阐微 篇
雷公问于岐伯曰:脏止五乎?腑止六乎?
岐伯曰:脏六腑七也。
雷公曰:脏六何以名五也?
岐伯曰:心肝脾肺肾五行之正也,故名五脏。胞胎非五行之正也,虽脏不以脏 名之。
雷公曰:胞胎何以非五脏之正也?
岐伯曰:心火也,肝木也,脾土也,肺金也,肾水也,一脏各属一行。胞胎处水火之歧;非正也,故不可称六脏也。
雷公曰:肾中有火亦水火之歧也,何肾称脏乎?
岐伯曰:肾中之火先天火也,居两肾中而肾专司水也。胞胎上系心,下连肾,往来心肾,接续于水火之际,可名为火,亦可名为水,非水火之正也。
雷公曰:然则胞胎何以为脏乎?
岐伯曰:胞胎处水火之两歧,心肾之交,非胞胎之系不能通达上下,宁独妇人有之,男子未尝无也。吾因其两歧,置于五脏之外,非胞胎之不为脏也。
雷公曰:男女各有之,亦有异乎?
岐伯曰:系同而口异也。男女无此系,则水火不交,受病同也。女系无口,则不能受妊,是胞胎者,生生之机,属阴而藏于阳,非脏而何。(周文建注:女胞胎是为子宫,男胞胎是前列腺乎?)
雷公曰:胞胎之口又何以异?
岐伯曰:胞胎之系,上出于心之膜膈,下连两肾,此男女之同也。惟女下大而上细,上无口而下有口,故能纳精以受妊。
雷公曰:腑七而名六何也?
岐伯曰:大小肠、膀胱、胆、胃、三焦、包络,此七腑也(周文建注:我一直 认为第六脏应该是心包,因其独占一经也,胞胎则无经对应,且非男女具备 者)。遗包络不称腑者,尊帝耳。(周文建注:六脏七腑,则形式上如何与十 二经六阴六阳相对应?)
雷公曰;包络可遗乎?
岐伯曰:不可遗也。包络为脾胃之母,土非火不生。五脏六腑之气咸仰于心 君,心火无为,必藉包络有为,往来宣布胃气,能入脾气,能出各脏腑之气, 始能变化也。
雷公曰:包络既为一腑,奈何尊帝遗之。尊心为君火,称包络为相火,可乎? 请登之《外经》咸以为则。
陈远公曰:脏六而言五者,言脏之正也。腑七而言六者,言腑之偏也。举 五而略六,非不知胞胎也;举六而略七,非不知包络也。有雷公之问,而胞胎 包络昭于古今矣。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