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也以为能一直喜欢你

作者: 池洋 | 来源:发表于2018-05-19 19:16 被阅读115次

    “一觉醒来变单身狗了”早上蠢黄给大叔发了消息,搭配一个笑哭的表情。

    两千公里外大叔正在床上模仿无脊椎动物,试图蠕动着钻进衣服。床头的手机一震,铁质的床和紧挨着床的衣柜马上发出了令人骨头一酥的声音。大叔嘬着牙把手机捉到枕头上,也没看消息;就看他深吸一口气,双手握住床侧栏杆用一个忍者一样的动作翻下了床,精准的踩在了昨晚上床时踢掉的拖鞋上。常年的锻炼让大叔的动作显得游刃有余。

    “完美!”大叔拍拍手,脸上尽是得意的笑。

    伸手摸到手机,一看消息,大叔笑得更得意了。

    “怎么回事?”大叔回复道。按键的手指都在微微颤抖。

    “没事,就是昨晚他给我发了一条分手的消息。先不说了,上课,晚上再说。”

    大叔从柜子拿出了他的刮胡刀,耀武扬威地一个个敲打着同寝舍友们的床脚,叫舍友起床。那感觉像极了狱警敲打囚室的铁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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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叔和蠢黄是初中同学,但不在一个班。十三岁的一天早上,同学的改装小摩托带着他在放学的人群中横冲直撞,和古代的纨绔子弟在闹市骑着高头大马无理取闹一个性质。半道上大叔就对慢悠悠骑自行车的蠢黄进行了单方面的眼神确认。

    在之后的一个星期,大叔每天都早早的到学校门口蹲到上课才晃晃悠悠地回到教室。在他的严查之下,大叔终于蹲到了他的幸福。不出意外,蠢黄拒绝了大叔的早恋邀请。

    眼看就到了大学,蠢黄在市里的一本大学继续深造。大叔由于他精彩的高中生活而失去了大学的选择权,放逐到了两千公里外的一个三本学院。

    本来大叔和蠢黄高中去了不同学校后都已经快两年没见过蠢黄了,但是毕业假期的一个晚上,大叔赴朋友之约去喝酒,路过广场,远远的就从人群中间认出来了蠢黄的背影,还有一只搂着她的手。他没去打招呼。

    大叔知道,蠢黄已经把自己的社交账号屏蔽很久了。高二之后蠢黄的聊天窗口就像树洞一样,大叔把每天遇到开心不开心都往里面扔。直到大学开学的第三个周,他竟然收到了回应。

    “我问你个问题啊”蠢黄猝不及防的回应把大叔楞住了。

    “好”

    “你是怎么做到喜欢一个人这么久的?”蠢黄好奇的问。

    “我也不知道,只是我觉得好像没有必要为了谈一次恋爱去喜欢别人。”大叔心想原来不是要我别烦她啊……害得自己像是被国民党反动派抓到的地下党员,已经做好了英勇就义的准备。

    “是不是最近不太开心?怎么想起来问这个”大叔怂怂的问了一句。

    “没有,就是觉得自己很过分……”

    “还好吧啊哈哈”大叔打着哈哈。

    ……

    那天晚上他们聊了很久,大概了解了对方的近况。

    大叔知道,她和她男朋友没法继续了。所以他不急。几天之后就有了一开头的一幕。

    ……

    晚上,大叔照旧和蠢黄聊天。蠢黄问他,就不想安慰自己一下吗?大叔说,忘了他吧。他对你好,是因为你是他女朋友;你现在不是他女朋友了,他就对你不好了。所以他是对女朋友好,不是对你好。

    “不过,嘿嘿嘿……我就不一样了。我只对你好。小宝贝儿~”大叔的贱从心底流到了手指透过屏幕让蠢黄觉得握在手里的手机像一块猪油一样令人发腻。

    被大叔这么一逗,蠢黄发现其实自己也没那么难过了。

    后来两人感情迅速升温,蠢黄每天缠着大叔问东问西。大叔每晚都会想一个故事说给蠢黄听,哄她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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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能帮我去买两只布朗熊吗?我想要一只,再送一只给我的男盆友。”蠢黄口中的男盆友是她高中同学,最好的闺蜜。

    “放心!包在我身上。”大叔信誓旦旦的说。大叔笑眯眯地点了一支烟,看着缭绕在面前的白色烟雾,这两个月就像梦一样。六年的奔走,第一次看到了前方没有大雾掩盖的路。

    ”想当初,老子的队伍才开张,总共才有十几个人七八条枪,遇皇军追的我晕头转向……”大叔哼着莫名其妙的小调,摇头晃脑地迈着八字步围着寝室转了起来。舍友都习以为常,谁知道大叔一天天是听些什么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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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了元旦,大叔去了北京。他在网上查到那个买熊的店,中国目前只有两家。一家在北京,一家在成都。好在大叔的学校离北京不远。

    去到银泰中心,买了两只熊。天已经黑了。接下来,去昌平区的学校把熊送给她的闺蜜。蠢黄叫大叔寄过去,但是大叔觉得亲自送过去会更好一些。她的闺蜜应该会帮他说些好话吧。坐两个小时的公交去到她闺蜜的学校,收到蠢黄的消息说她闺蜜今晚不在学校,出去喝酒了。

    好吧,问题不大。大叔点了一根烟,开始找酒店,可是已经太晚了。附近五公里一间房都没有了。

    “我找到旅馆了,开始听故事吧”外面的风实在太冻,他把自己手搓暖和之后开始把自己在路上想好的故事说给了蠢黄。三分钟前他认命了,钻进了街边一家网吧打算凑合一宿。

    第二天一大早,大叔打车去了蠢黄闺蜜的学校。她闺蜜昨晚……喝断片了……没法出来接他,他进不去。门卫也不让放东西在门卫室。大叔被冷风吹得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一咬牙看向两米多高的铁栅栏,心情又平复了下来。后来他看着开房回来的学生们决定混入其中。他找了一对落单的情侣,告诉男生能不能带自己进去找个朋友。果然不出大叔所料,男生当着女朋友的面都会风度翩翩善解人意……

    计划通!之后大叔原路返回了自己的学校。

    还剩一只熊,放假回去带给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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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情这种东西就像校园网一样,上一秒还好好的,下一秒就凉了。

    蠢黄不理他了。她从一开始就觉得大叔多年的等待对她的心理负担很大。她担心自己并不值得这样等待。她对突飞猛进的关系越来越慌张。

    “果然……是嫌我烦了吗?毕竟新鲜感也差不多快过了”大叔看着那只套着猪皮的熊呼出一口气,在透明盒子上盖出了一块白雾,挡住了那只熊略带悲伤的眼睛。

    放假回去之后,蠢黄遵守预定要请大叔吃饭来作为买熊的回报。第二天,蠢黄完成了任务。她和大叔就又变成了单方面的联系了。一直到开学,他也没能再见蠢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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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大叔发现这日子是一天比一天难混。每天哼哼唧唧的扭着起床,每晚暴毙一样的突然睡着。还好,他一直很喜欢看书。因为蠢黄的事情,他好长时间内都只有在看书的时候心才能安静下来。柏拉图认为文字书写是给人类带来一次知觉上的革命,眼睛代替耳朵成为了新的一个语言加工的器官。大叔略有所感,耳朵和眼睛处理同样的信息得到的结果是完全独立的。自己似乎一直以来都搞混了。

    喜欢一个人,是很复杂的事。你的眼睛觉得喜欢他,耳朵觉得反感他。可是你不知道,他不知道,甚至眼睛和耳朵它们彼此之间也不知道对方的感受。当有一天你只用耳朵或是眼睛来感受的时候……往往就成了一段感情中的转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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