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志的所有外在表现都体现在行动之中,不管人们采取什么行动,如行走、工作、说话、写作,或是睁眼注视、紧闭双目来避开某种事物,他们都被动机控制着。另外,意志还能够抑制某些行为,比如,它能够抑制我们由于愤怒而产生的冲动,制止我们抢走别人手里的东西的欲望。这些都是自愿的行为。所以,意志不仅可以抑制简单的冲动行为,还会对行为进行理智的引导。
如果不体现在行动中,意志就无法表现出来。例如,如果一个人想做好事却犹豫不决;想戴罪立功又不付出行动;想外出访问或致信亲友,却什么都没有做,他就没有完成有意志的行为。只是停留于想象或空有愿望是不够的。一切都要体现在行动上,而且它的关键就在于行动。生命的意志有多强,行动就有多大的力量。我们的一切行为都是冲动和抑制两种力量相互制约的结果。在两种力量的共同作用下,我们的行为就会经过不断的反复而成为习惯性的或无意识的举动。
事实就是这样。比如,当我们评价一个人的行为举止有教养时,他的一切习惯性行为都属于这种情况。我们或许会在一时冲动下想去拜访某位朋友,然而当意识到这一天不是他的接待日而可能会打扰他时,我们就会放弃这种行动。当我们舒服地坐在起居室的角落里,这时候走进来一位德高望重的女士,我们会马上自觉地站起身,向她鞠躬,或者跟她握手。
我们的行为并不只是为冲动所支配的,它们还体现着我们的礼貌和教养。一方面,如果没有冲动,我们就不会参与任何社交活动;另一方面,如果没有抑制力,我们就不能修正、引导、利用我们的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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