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是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揭牌后的第三个完整建设年。三年来,示范区检察机关聚焦营商环境、民生福祉和生态环保等领域,积极整合司法资源,推动检察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不断提供优质检察产品、法治产品。
当前,示范区三地检察机关累计出台制度机制34项,为保障示范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大局稳定努力搭牢检察制度体系框架。同时,三地检察机关积极打破数据壁垒,建立智慧检务长效机制,如共同研发上线检察专用数据通道,实现三地专网数据的互联互通,远程代办部分取证工作等。
然而,经过三年探索,示范区检察内部协作与分工尚未完成整合,仍存在集约化程度不高、创新能力有待提升、产品供给偏少等深层次问题,且在推进协同治理过程中也有一些突出的难点、堵点。首先是各项机制缺乏顶层设计,大多以协议、文件为呈现形式,政策性、宣传性较为明显,缺少强制推动力和必要的约束力。其次,已建立的机制集中于检察机关内部,本系统“单打独斗”仍是主流,跨部门协作较少,尚未与其他执法部门展开切实有效的协作。特别是一些需要全链条联动的事项,协同推进力度不够。最后,目前协同治理项目“新面孔”已不多。
对此,检察机关要拿出更大勇气、更多举措破除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持续深耕“一体化制度创新试验田”,以检察高质量履职进一步破解示范区高质量发展过程中面临的瓶颈制约,形成一批更具引领力、更具影响力的检察协同治理成果。
一方面,要持续完善示范区检察协同治理机制。对内凝聚检察系统合力,对上加强沟通衔接,加快构建上下贯通、横向联动的工作格局。继续总结和梳理已有制度机制的经验和成效,探索建立典型案例联合发布、生态修复基地建设、涉案企业合规协作等新机制。
另一方面,破除检察协同进入深水区后各类壁垒。深化示范区司法尺度、司法标准趋同工作,促进法律适用统一。
此外,加快探索构建数字检察协同治理新模式。积极推进示范区数据和服务平台共享集成,推动实现示范区空气质量数据及太湖流域、太浦河、大运河等流域污染数据信息共享,进一步擦亮示范区绿色“底色”。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研发运用示范区社区矫正大数据监督、护航民企等智能平台,打造数字协同治理品牌。结合检察履职共同加强对重点业务数据的梳理分析,为示范区执委会和三地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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