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寓居所在的底层过道,只见一对中年男女正在争吵。看样子很是激烈,但一下子又听不出个所以然来。空荡荡的过道里,女的要么步步紧逼,豹眼圆睁,厉声呵斥,要么一手叉腰,另一手直指对方。男的呢,虽不像对方那么咄咄逼人,有所克制——男不与女斗嘛,但也丝毫不退让,似在据理力争。想劝解一下,当一回和事佬,但不可能了——这种阵势,不解其中缘故,弄不好只能添乱,何况笔者还自小就是那种最笨言拙,不咋善于表述的“憨货”(已过世数年的母亲指语),故而只能悄然走开。
人一急,语速也变快,倒也不太打紧。要命的是,情绪一激动,一些叽里咕噜的方言土语也下意识被带了出来,如此一来,第三者要听懂争吵的要害就越不那么容易了。眼下的城里人,至少有一半儿二十年前还是个操着方言“庄稼佬儿”,本质都土得掉渣儿;不知抽了哪阵风,走到了同一座城市,还有缘住进了同一座住宅楼,不得已才努力使着操普通话去交流。平素你凑合着说,我呢凑合着听罢了。
不过,这些都不要紧。你我有所争执时,最不宜出现的举止是——以手指人,这是大忌。盖此动作与中国传统人伦文化的精髓——蕴藉,婉转,含蓄,内敛——正好反着,显扬,直率,露骨,甚至有明显的挑衅冒犯意味。
或者说,若果给“以手指人”配合以文字解述的话,那就是指指点点,咄咄逼人,指手画脚,说三道四······等等,这些词语没一个让人感觉舒服的。像“指指点点”一词吧,意思是在大多数的语境里指背后评论人,不咋敢阳光示人。原本出自曹雪芹《红楼梦》第九十三回:“贾芹走进书房,只见那些下人指指点点,不知说什么。看起这个样儿,不象宫里要人。”
甚至只要带个“指”,其不受待见的意思就出来了,像“指鹿为马”,“指亲托故”,“指桑骂槐”,“千夫所指”·······指鹿为马——指着鹿,硬说那是马,比喻故意颠倒黑白,混淆是非,以显示自己的权威性。
没问题,以现代人的话说就是,用手指人本质上是一种肢体语言,早已不只是礼貌与否,它表达的是一种高度负面的情绪,下一步就要开打了。
其实在中国的传统文化里,所有尖锐的物品都不能对着人,指向人,老早老早就有此讲究。譬如大多数的父母有一种直感,那就是,孩子玩刀枪之类的玩具时不能直接对人。为嘛呢,因为其代表的是砍削杀灭。甚至到餐桌上,像茶壶这些东西的壶嘴也是不能对着人的,如果对着呢意思就是开骂,对谁骂谁。同理,以手指(以一根指头来指的话更甚),其象征意义也是一样的。
伸延开来,我们不仅不去指别人,自然也不希望别人对自己也是指指点点的。就像你参加一个活动,有人需要统计人数一样,如果伸着手指对你们检点物品般一通数,你心里肯定也不开心的。
这也就是在传统文化的肢体语言里,四指并拢,手心相对,以之作揖,代表最高礼节的来历所在。
若果你想让你膝下的稚子有所教养,以便让他将来成为更好的人。那么,你就一定要趁早告诉女的小宝贝:不论是谁,包括父母,与其接触和交流时,不能用手指指人,这样的动作很不礼貌。千万记住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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