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现在中小企业正在飞速的发展,即便如此,我国绝大多数中小企业长期以来的税务筹划意识依然不强,财务人员对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仅限于具体某一层面,缺乏对企业整体税负的统筹规划意识,导致中小企业税负依然较重。临近四季度的所得税汇缴,作为财务人员,究竟要如何才能依法、依规的为企业进行有效的税务筹划呢?
下面税点点小编就试着从根本的逻辑上来分析一下所得税的筹划:
关键公式: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率
目标如果是所得税的绝对值最小的话,就有两种路径:降低应纳税所得额或者降低所得税率
(1)降低所得税率
内地:税收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企业、两免三减半等,税点点提醒具体的可以参考《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管理目录(2017年版)》)
(2)降低应纳税额所得额
1、税收优惠政策(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业务招待费限额抵扣等,具体的可以参考《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管理目录(2017年版)》)
2、可抵扣亏损额的使用(允许弥补亏损额的有效期一般为五年,部分可延长至十年,具体的可以参考《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
解题思路:
方法论有了,来看看税点点怎么处理问题吧:
路径1:
先了解集团母公司和子公司的税率孰高孰低,筹划的原则是在无公司亏损的前提下,将利润尽量留存在税率低的公司。
路径2:
一般来说,集团的母公司很多时候主要承担了管理职能,而并没有很多实质上的经营业务,导致其是一个费用中心,长期亏损。而子公司往往作为经营主体,具有较多的盈利,那么这个时候,主要的筹划方向就是如何合理的利用母公司的亏损额。
利用母公司的亏损额,核心是转移利润,而利润=收入-成本-费用
所以现在又有了两个新的目标:
1、如何将子公司的收入和成本转移至母公司;
2、如何将母公司的费用转移至子公司。
新目标1的解决方案:
母公司作为上游供应商代采原材料或作为下游的经销商负责对终端的销售,
关注重点:
a.预留的利润需要符合市场逻辑来规避关联交易的定价不公允(具体可参考《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预约定价实施规则(试行)》;
b.充分考虑流转税的影响
新目标2的解决方案:
母公司作为专业技术或资金的供应方收取费用或作为费用支付的主体向子公司分配费用,
关注的重点:
a.收取或者分摊费用在业务上逻辑合理性(具体可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母子公司间提供服务支付费用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成本分摊协议管理的公告》;
b.充分考虑收取费用时关于流转税的影响。
古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避税人在税点点。
如果你有更多企业税务、企税筹划、个税筹划、收益税筹划问题,或者涉税风险、税收异常等问题,直接咨询税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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