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妈花三天工资给继子买生日礼物
感觉好乱。我看我能不能描述清楚,是这样的:
一个女子,离婚了,有一个女儿,女儿跟前夫。
然后,她再婚了,嫁给了现在的老公,就是现任吧。现任带一个男孩,也就是说,女子做了别人的后妈。那个男孩,就是女子的继子咯。
在继子生日那天,继子的亲妈,“忘记”了继子的生日,继子哭了整整半天,于是,女子就花了三天的工资,给继子买了一个玩具。
为什么呢?女子这样说,希望自己女儿的后妈也能够善待她。按照她的意思,就是她希望别人怎么做,她就怎么做,也就是有一点将心比心,换位思考,设身处地的意思吧。
但感觉人不同人,感动了自己,未必就能够感动别人。
有人说,既然嫁给别人做后妈,那也可以把自己的小孩带过来,这样,对两个小孩一视同仁就好了。
有道是,清官难断家务事。好像吧,在别人的家庭关系,清官也只能管财产上的分配,并不能强制别人的家庭成员之间怎么相处,只要不违法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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