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王力在《汉语诗律学》中,讲过这样2个复杂句的句式:V-N-nN-V(或F),这种句式的特点,是前后有两个谓语,中间名词作主语。使用这种句式的诗句如:
1、V-N-nN-V,入村-樵径-引,尝果-栗皱-开。
2、V-N-nN-F,啭枝-黄鸟-近,泛渚-白鸥-轻。
这两句虽然看上去很相似:谓语-宾语-主语-谓语。
但是第2类,是一个相同的主语,谓语被拆分,在主语一前一后;第1类,是两个不同的主语,只不过第一个被省略了。
类似的还有:
3、dV-N-V-N:再飞-鹏-激水,一举-鹤-冲天,
4、dV-N-dV,暗飞-萤-自照,水宿-鸟-相呼
中间的主语一个字,前后也有两个谓语。第3、4种句式和第2种为一类,都是一个相同的主语,谓语被拆分为前后两部分。
注:d,表示作副词使用,v,动词,n,名词,f,形容词。
一、两个不同的主语
入村樵径引,尝果栗皱开。出自杜甫的《野望因过常少仙》:
野桥齐度马,秋望转悠哉。
竹覆青城合,江从灌口来。
入村--樵径引,尝果--栗皱开。
落尽高天日,幽人未遣回。
入村--樵径引,第一个主语我被省略了,我入村,樵径引导入村的方向;尝果--栗皱开,同样,第一个主语被省略,我尝果,栗皱(栗子带刺外壳)破开。
这两句诗,都是两个主语,两个主谓结构:我-入村,樵径-引;我-尝果,栗皱-开。
二、谓语被拆分,一个主语
啭枝黄鸟近,泛渚白鸥轻。出自杜甫《遣意二首之一》:
啭枝--黄鸟-近,泛渚--白鸥-轻。
一径野花落,孤村春水生。
衰年催酿黍,细雨更移橙。
渐喜交游绝,幽居不用名。
啭枝--黄鸟-近,啭枝的是黄鸟,距离近的也是黄鸟,可以看作:黄鸟啭枝,黄鸟近。啭枝是前置的谓语+宾语,近是后面的谓语。
泛渚--白鸥-轻。泛渚的是白鸥,看上去很轻盈的还是白鸥,可以看作:白鸥泛渚,白鸥轻。泛渚,是前置的谓语,轻,是后面的谓语。
这两句诗,把前置的谓语放到后面,即:黄鸟-啭枝近,白鸥-泛渚轻。上联半拗体,还可以用,但是下联孤平,就不能用在律诗中了。
第3、3类句式,也可以这样理解:
再飞鹏激水,一举鹤冲天。即:鹏-再飞激水,鹤-一举冲天。
暗飞萤自照,水宿鸟相呼。即:萤-暗飞自照,鸟-水宿相呼。
但是这四句诗修改后,不符合常见的五言诗句的节奏了。所以诗人会把谓语拆分前置。
三、啭枝--黄鸟近,前2字可以看作是定语吗?
这类句式中,前置的谓语部分,似乎也可以看作定语:
啭枝的黄鸟近,泛渚的白鸥轻。
这样来看,啭枝黄鸟,泛渚白鸥,是两个偏正词组,这两句就是简单的4-1结构的主谓句:
啭枝黄鸟--近,泛渚白鸥--轻。
这样看,其实也能解释得通。例如:暗飞萤自照,水宿鸟相呼。似乎也可以看做:
暗飞的萤--自照,水宿的鸟-相呼
不过,这种句式也未必全部如此。例如孟浩然《岘山送萧员外之荆州》:
岘山江岸曲,郢水郭门前。
自古登临处,非今独黯然。
亭楼明落照,井邑秀通川。
涧竹生幽兴,林风入管弦。
再飞--鹏激水,一举---鹤冲天。
伫立三荆使,看君驷马旋。
再飞--鹏激水,一举---鹤冲天,如果前2字看为定语,似乎就有点牵强了:再飞的大鹏鸟激荡水波,一举的鹤冲天。
而是应该解释:大鹏鸟-再飞激水,丹顶鹤-一举冲天。
四、入村--樵径引,前2字不可以看作定语
入村--樵径引,尝果--栗皱开,前2字肯定不能作3、4字的定语了:
入村的樵径--引,尝果的栗皱---开??
很明显解释不通,因为入村、尝果的主语,和后面的主语不一样,这种句式有两个主语。前面的谓语当然不能做后面主语的定语。
这也可以看出这种句式与其他句式的不同之处。
结束语
这种近体诗中诗句的拆分、前置、倒装等,和散文语序对比,是一种错位的表现。这种错位,有的是因为符合近体诗的格律要求,有的是为了有意使用所谓“诗家语” 。
另外,有的诗句看上去像倒置,但也可以看做使用关系语,例如:香传小树花、
@老街味道
近体诗语法05:何谓关系语?盘飧市远无兼味,樽酒家贫只旧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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