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刑法》第69条的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3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1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35年的,最高不能超过20年,总和刑期在35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25年。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需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2、无论是自首还是坦白,向司法机关供述的都是自己的犯罪行为。
3、缓刑和假释的区别:缓刑是发生在刑罚未执行完毕,假释是发生在刑罚执行完毕。
4、《刑法修正案》八第76条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考察机关不限于公安机关。
5、累犯:前后罪必须是故意犯罪,特别累犯没有5年限制。
6、立功线索不包括其他人帮忙提供。
7、如实供述的含义:《自首立功解释》第1条第(二)款规定,:“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指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 “主要”犯罪事实,而不是犯罪的全部事实细节。”没有自动投案,但办案机关所掌握线索针对的犯罪事实不成立,在此范围外犯罪分子交代同种罪行的以自首论。
转自我的柏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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