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构成。复试主要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原则上达到我校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初试、复试成绩各占50%,按总成绩择优录取。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结合学校办学实际情况,制定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复试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坚持以人为本、公平公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组织机构
1.领导机构: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管理,制订复试工作办法,组织开展复试各项工作。
2.实施机构:学院成立以院长(或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主要负责人为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
学院组成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复试工作具体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协调落实复试工作。
组长:学院分管副院长
成员:学院相关领导
专家教授1人
研究生招生工作人员
3.复试小组:由5人(含)以上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师风师德表现良好、能正确执行招生政策、责任心强的教师组成。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要对复试小组成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在复试工作中的规范、责任和纪律要求,确保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复试内容
1.专业笔试(MBA、MPA50分,其他专业200分,取整数)
笔试科目为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对应的复试科目(调剂考生为调剂专业对应的复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重复,详见招生简章。MBA、MPA考生必须参加政治理论考试。专业笔试时间120分钟。学院另有要求的按学院要求执行。
2.外语测试(MBA、MPA50分,其他专业100分,取整数)
口语50%、听力50%。
外语测试时间不少于5分钟。
3.综合面试(MBA、MPA200分,其他专业200分,取整数)
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和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意识)、综合素质和能力(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
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
说明:复试小组成员须对每位考生的面试情况进行现场独立评分。复试成绩基本要求:非专项计划总分及单项成绩均达到满分的60%,专项计划总分成绩达到满分40%。
四、时间安排
3月4日(星期一):公布学校复试分数线。
3月7日(星期四):公布学校复试工作安排。
3月11日(星期一):公布学院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安排。
3月12日(星期二):开放学校硕士复试及复试费网上交费系统。
3月14日(星期四)至3月20日(星期三):第一批学院资格审查、复试(含调剂)。
3月22日(星期五):第一批学院复试成绩公布。
3月23日(星期六)至3月27日(星期三):第二批学院资格审查、复试(含调剂)。
3月29日(星期五):第二批学院复试成绩公布。
3月30日(星期六)至4月4日(星期四):学院如需增补复试,由学院自主安排时间并通知考生。
4月9日(星期二):全校复试成绩公布,复试结束。
6月:发放录取通知书及调档函。
五、说明
1.登录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zsgl.uestc.edu.cn/ksxt/login.aspx,选择“复试信息”模块进行复试及调剂,系统使用说明请见网上通知。
2.考生网上交纳复试费120元(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再自行打印复试通知单或调剂申请单。
3.体检统一在复试期间进行,学院复试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近30天内电子科技大学医院或二级以上医院体检报告,具体要求见《2019年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工作要求》,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4.复试调剂信息以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为准。
5.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或“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的考生、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考生等须在3月11日前到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6.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应按教育部规定在复试中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所有加试科目的成绩须达到满分的60%,否则复试不合格。
7.专业学位(含非全日制)考生可选择研招网导师介绍中该学院对应的学术型导师作为意向导师或咨询学院研究生科。
六、复试批次
批次
学院
第一批
001学院、002学院、003学院、005学院、006学院、007学院、008学院、011学院、012学院、015学院(MBA除外)、016学院、017学院、021学院、022学院、023学院
第二批
004学院、007学院、009学院、010学院、012学院、013学院、014学院、015学院(仅MBA)、018学院
备注:根据招生录取情况可能增加复试批次,具体以研招网通知为准。
七、复试校区
校区
学院
沙河校区
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北路二段4号
002学院、003学院、005学院、009学院、012学院、013学院、014学院、015学院(仅MBA)、016学院(仅MPA)、021学院
清水河校区
成都市高新西区西源大道2006号
001学院、002学院、004学院、006学院、007学院、008学院、010学院、011学院、015学院(除MBA外)、016学院(除MPA外)、017学院、018学院、022学院、023学院
注:学院复试前资格审查要求:考生须带复试通知单或调剂申请单、身份证原件、准考证、体检报告、毕业证或学位证原件(往届生)、学生证原件(应届生)到学院进行资格审查。
学院另有要求的按学院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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