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几天摸索,长逍大致了解鹿昌县情况。每个县都安置了一位县三老,乃本县年过五十,略有文墨,德高望重的老者担任,藉以教化风俗,管辖乡人。
鹿昌县县三老姓戴,人称戴长老,他已经七十岁,牙齿落得没几颗,步履倒稳健,还能陪长逍四处游览。据戴长老说,鹿昌县在辱州算是个大县,有人口一万两千户,不过人民朴善,很好治理。
“老太爷,这几天麻烦你陪咱东跑西奔,咱已经大略明白此地风情,之后就不劳烦了。咱上任五天,却未处理任务事务,想加紧时间办理积累的案子。”长逍忖也该着手处理县务。
“不消劳烦,县太爷只管好生歇息,今晚张府设宴,酉时会有马车来接。”戴长老说,张姓乃鹿昌大族,族长张公在本地颇有人望,与之结交,以后办起案也轻松许多。
长逍还未见过张公,到鹿昌县那天,当地几个大户特都迎接,张公却因事不在,委派弟弟来。那时长逍便知张公的势头非同小可,就是县三老也得卖面子给他。
况且戴长老并没问长逍去或不去,只是告知时间地点,这表示长逍必须赴宴。
虽说官大民小,但实际上地方官员必须仰赖当地有力人士协助,才好管理地方。长逍深知这层道理,便笑着答应,送戴长老离开。
“大哥,鹿昌县未免太清闲,整整五日不当班,这可是好油水。”平狗通笑道。长逍让他管皂班,带着从绾州一起来的弟兄值堂役,升堂便威风站在两侧。“以前俺老被揪到县衙,看那旁边站班的多神气,现在总算轮到俺,不知何时才升堂。”
长逍坐在大位上,看着陈旧的县衙,说:“没人升堂表示清闲无事,天下太平。”他心里也乐得悠哉,先前还怕鹿昌县位于情势复杂的南方,会忙得不可开交。
雄丈被任为步头,但长逍带来的人都拨给平狗通管去,因此整个步班只有雄丈一人。
方一针建言道:“少爷,俺们人手不足,将来若办案定措手不及,还是请戴长老帮忙聘几个精干的小伙子帮手。”原本孺夫子推荐方一针进太医,也好帮忙打探消息,不过方一针认为自己亏欠长逍太多,婉拒后自愿来鹿昌县,自然变成幕僚。
虽然眼下看来不消太多人,但谁知以后繁忙时会如何,长逍便让方一针到帐房查所剩余资。
片刻方一针忧心忡忡跑出来,喊道:“不好,县衙一分钱没有!”
“怎么可能?”长逍赶紧冲到帐房,对着帐册快速翻览,真的连一文钱都没留下。里头只有他跟方一针识字,两人便分别翻出尘封的公文档案,查清究竟。
不多时,方一针拿来一卷宗卷,愕然道:“少爷,上一任县令的签署公文已是五年前,这五年来鹿昌县根本没县令。”
长逍听懵了,五年没县令,地方又如何治理?再说司列院不可能没发现鹿昌县的空缺。还有每年田赋、算赋又交给谁?朝廷对钱的事相当计较,不可能放任财政缺失。
“大哥,这里该不会被掏空了吧?”
长逍凝望着帐房斑驳的墙壁,显示已经许久没人来过,再回想整个县衙破旧不堪,对上这五年空白似乎有解释了。
咚──咚──
“听,有人击登闻鼓,你们留下,咱去看看。”长逍说。
但县衙外头却没有人影,而且登闻鼓的鼓皮都破了,根本敲不出声音。长逍寻找声音来源,发现从隔壁小街传来的,匆忙走去,竟看见另一处修葺良好的县衙。
一群人站在登闻鼓旁,等候县衙开堂。
“这位大哥,你是要报官吗?”长逍问其中一位中年人。
“当然啦,有人偷了我家的牛,我怎么下地啊!”
“咱就不明白了,县衙不是在隔壁街吗,怎么这里也有一个?”
“小哥,你是外地人啊?此处是县丞衙,自从上任县令被撤,便改由县丞升堂。”
“但新的县令已经来了,怎么不到原先的县衙去报官?”
“什么都不懂的毛头小子有个屁用,估计是朝廷派来装点的,还不如找县丞。”
长逍才知县丞也是张姓族人,已任官十多年,基本上取代县令的位置。
县丞官衙内喊起升堂,一位皂班衙役请中年人进去,并喝退长逍,要闲杂人等莫留。
怪不得戴长老要他别着急,公务都有人承担了,他只是个虚设的县令。长逍走回县衙,告知众人这件事。
方一针啼笑皆非的说:“副手竟然凌驾县令头上,未免太怪了,莫说司列院不管,难道此地长牧浑然不觉?”
“咱听说偏南之处皇疏地亲,朝廷命官的话在南方比不上当地大族好使,看来传言不假。”
“这样算好,还是不好?”平狗通挠挠头,困惑地说:“表示俺们可以清闲度日,什么事都不理?”
“若是如此,朝廷何必派咱来鹿昌县。依咱之见,朝廷是想逐步收回权力,所以这位子不但不闲,还会有一堆麻烦。”
“麻烦?”平狗通皱眉。
方一针轻轻摸著裂开的木柱,叹道:“这简直是把少爷往火堆里推,应当不是孺夫子所为。恐怕朝廷把少爷当成试水温的了。”
长逍点头,脸色并不好看。朝廷此举无非是想收回地方,又怕闹出波澜,才让长逍这种没有背景的人试看看,成了便罢,不成也好切割。
“少爷,你说怎么办?”
“先去拜访县丞,再作道理。雄丈,不,狗通陪咱去一趟,雄丈跟着方叔看看县衙哪里需要补强,免得大风大雨吹垮。”
“俺不放心。”
“咱好歹是县令,他们不认咱,也得认皇上。”长逍要雄丈安心,然后带着平狗通上县丞衙。
再次到衙门口,长逍仔细一瞧,这里不只新,装饰上也比自己的衙署讲,光门面就气派的多。
外头站班的衙役说:“老爷正在审案,报官劳烦等候。”
“两位误会了,咱不是来报官。”长逍拿出官印,笑容可掬地说:“咱是新任县令,胥云,特来拜访县丞。”
“哦,原来县太爷,生得可真年轻。您等会,我替您带路。”
衙役带两人进去,长逍方才搭话的中年人正在陈述情况。
“县太爷,那位就是县丞,他忙着断案,请您先稍安勿躁,办完案再过去。”衙役提醒道。
长逍往堂上看去,堂上做了一个留疏须的中年男人,约莫五十来岁,目光炯炯,脸上生斑。
衙役告退后,平狗通说:“简直说反了,当是大哥在堂上才是道里。”
“入境随俗,且先看县丞如何断案。”
只见县丞惊堂木一拍,慢条斯理道:“此案结果已出,乃林二偷牛,来人,迅速追捕林二到案。你先回去,待人犯到,自会传你来。”
那中年人激动地跪在地上道谢,兴冲冲带着一帮人离去。
“什么?俺只听那人说自家牛被偷,怎么转眼就断好案,这县丞办案真神速,怪不得大家都找他呢。”平狗通囔囔道,也不知是褒是贬。
长逍抓着头,赶紧别过脸去。
“大胆,是谁在本官断案时嚼舌根。去,把人带上来!”县丞再拍惊堂木。
县丞身旁一个体型较高,头戴缁布冠男子快步走来,缁布冠乃表征士人身分,但平狗通不禁暗笑,并不觉得县丞身旁会有什么读书人。
“这位兄台可否把脸转过来,做人应当敢做敢当。”
“这个声音,不是吧──”长逍慌张转身,不敢置信地捏著嘴,眼前的人再熟悉不过。“──真的是你,区梓,孙梁!”
长逍没有认错,已跟眼前人跟当了多年好友,不会忘记一起在绝骑镇嘻笑,为生活到处当杂工,也忘不了在那个雨夜,区梓为了钱找人狠狠揍他一顿,差点丢了性命。
此时竟在鹿昌县相逢。区梓瘦了些,脸色也憔悴了,但那双勤奋的眼神从未变过,眼里依旧燃烧出人头地的烈火。
“长逍!你、你怎么在这里!”区梓阖不住嘴,惊讶地指著长逍,他抹了抹脸,泫然欲泪握住长逍的手臂,“咱的好兄弟,你没死,太好了,你可知这些日子咱如何想念你。”
“孙梁,这是怎么回事?”县丞见状,起身查看状况。
区梓作揖,激动道:“老爷息怒,咱万万没想到能万里见到故友,”
长逍太震撼了,以至于说不出话。
平狗通代替他取出官印,说:“俺大哥是新任鹿昌县县令,官印在此,还不下拜。”
“哦?县衙不在这,来人,送县令回去。”县丞无动于衷。
“等等,你不是县丞吗,见到县令在这,好歹说些什么吧?”平狗通诧异县丞的反应竟如此冷淡。
“本官忙着断案,有失远迎,等晚上县令大人赴宴时必赔罪。孙梁,既然县令是你的好友,你带县令去转转,好了解本县情况。”县丞挥挥手,支开他们。
区梓得令,便拉起长逍的手往外走。
平狗通见没人理会,只能尴尬收起官印,摸摸鼻子离去。
区梓带长逍到一棵大树下,眼眶泛红道:“你怎么变成县令了?你没事真是太好了,咱对不起你,这日日夜夜都忘不了。”
长逍本就不恨区梓,只是见到区梓太过震惊,见区梓这般难受,心里也酸,便说:“那日咱离开客栈,遇上一绺马贼,然后遇见几个兄弟,又莫名投入军中,辗转成了现在模样。不说咱,你不是上京去了,为何会到鹿昌,又在县丞身旁?”
区梓摇摇头,沉重地坐到大树旁得矮墙,脚压着一地落叶,添著几分落魄。
长逍一直以为区梓早拿钱进京打点,应该谋得个好职位,遂得心愿。当时长逍不回绝骑,有一部分原因是想去京城打探消息,但后来还是不敢。
“区梓──不对,孙梁,发生何事了?”
“还是叫咱区梓,咱习惯你这么叫。”区梓压低眉头,感慨地说:“当时咱真不该欺凌你,以至于落到这等下场。长逍,咱也不指望你原谅……但你可知咱绝无恶意,只是一时蒙昏了头。”
“咱相信,老早不记恨了。你且说说,你发生何事了。”长逍安抚道。
“唉,世态炎凉。当时咱拿了钱,来到京城,散财疏通,总算到区太政家门,岂料门卫收了钱不通报,反将咱赶出来。又找了几个朝廷大员,皆是一样结果,长逍,这世道容不下没有背景的人啊。”区梓握紧拳头,愤愤地道:“唉,风水轮流转,早晚要教训帮狗眼看人低的奴才。”
听完区梓的遭遇,长逍反而不好意思说这些日子的事,因为相较下他太幸运,受许多人帮助。长逍觉得区梓性格变得更刚强,但无独有偶,他自己也改变不少,两人都经历很多事。
“后来咱实在没办法,辗转来到鹿昌县当幕僚,混口饭吃,再找机会。”区梓叹完气,换上笑颜,亲切搭著长逍的肩,道:“别说咱了,倒是你,咱很开心你脱胎换骨,真的很开心,咱知道你会成大器的。”
“如果当时你一起从军,以你的才华,肯定能得到更好的位置。”长逍是真心这么想。
“说什么话呢,你不是已经证明一切了吗?”区梓猛力摇头,紧紧抿唇握住长逍的手臂,传达那份相逢的感动。
这时长逍替区梓和平狗通相互介绍,平狗通见轮到自己发话,开始滔滔不绝赞扬长逍,从打马贼讲到受封县令,讲述得精彩绝伦。
区梓听得一楞一楞,似乎不相信这段高潮迭起的经历,但随即颔首,看着长逍,欣慰地说:“果然艰难会磨练一个人,你已然不是从前的胥长逍。”
“不,其实大部分都是好运气,加上咱爹的名字……对了,你怎么不回绝骑?”
“咱有捎钱给家里,但无颜回去,只想着在这里打拼,另谋出路。”
“这样吧,咱写封信给孺夫子,附上你的文章,他看见你的才学,定会保举你。”
“真的?长逍,你愿意帮咱?”区梓不敢置信。
长逍知道区梓的疑惑,常理下,受害者怎会心甘情愿帮助加害者。
“你有你的苦衷,所以咱真的不怪你,钱财身外之物,知交才是难得。咱就你一个好发小,这个忙咱帮定了!”长逍坚定地说。
区梓连忙下跪叩谢,长逍赶紧拉起他,并询问起鹿昌县的情况。原来鹿昌县的诉讼、行政、财政都由当地几个家族共同参与,再交由县令裁决,但五年前县令因贪污被撤,鹿昌便逐渐形成以县丞主导。
州督察曾几次上报,朝廷也未遣官补缺,久了大家也就习惯。
“长逍,咱得先回去,日后相聚不迟。”区梓惦记着署衙的官司。
“哈哈哈,你果然很得信任,咱如果有事再请教你。”
道别完,区梓便匆匆赶回去。
“大哥,接到任命状时也不见你开心成这样,不对,跟白小姐说话时比这还高兴呢。”
长逍不在意平狗通的讪笑。他从没想过能在这个地方见到区梓,还能像从前那般谈笑风生。
“上天让咱来鹿昌,果然别有安排。”
先前长逍曾向众人提过区梓的事,因此当平狗通知道他就是长逍的仇人,气愤地说方才该上去赏个几拳。平狗通且如此,雄丈更不用提,知道区梓就在县内,脸色骤变,一副要冲进县丞衙署抓人。
长逍忙说他们俩早已言和,要众人莫敌视区梓。
晚上县衙外停了一辆马车,接长逍前往张府赴宴,长逍只身前往,让其他人继续修葺县衙。来到张府,长逍讶异县丞就是张公,此刻张公一改堂上肃气,笑吟吟的接待长逍。
长逍最会跟人东牵西扯,谈天说地,与几个家族的人聊得很开心。只是区梓竟像个仆从站在一旁伺候,他看得不忍心,又不好多说。不过张公倒是很信赖区梓,不时传他到耳边吩咐事情。
宴席上,张公说当地人已习惯上县丞衙署报官,一时改不了,要长逍先放松心情,慢慢融入当地,并允诺捐款,用以修缮县衙。
“张公,您说捐款给县衙,难道县衙本身没有预算吗?”
“县太爷,过去五年税收都由我等处理,上缴后余下分配各个衙署,不曾留给县衙。不过请放心,我立刻请区梓算好帐,重新分配。”
“麻烦张公了。只是咱想办理公务,是否要上县丞衙署一同审理?”
“县太爷还年轻,慢慢学便是,莫要操之过急。”张公和蔼地说。
他说想理案,只是打个马虎眼,不想落人话柄,说自己偷懒。能不管那些繁杂公务,可乐着呢。
但长逍心里酝酿着另一个想法,这些大族明显是不想让外人管事,表面亲切,暗地说不定想法子挤他走。州督察偶尔会访视各郡县,要是长逍被告怠忽职守,岂不丢那些保举他的人的面子。
这可不行,长逍暗忖不能被牵着鼻子走,混水摸鱼也得装得好看。
但方一针不这么想,朝廷的用意是收回地方政权,岂能让长逍无所事事。因此方一针主张公贴告示,让人民上县衙报官。
长逍忖把计画告知区梓,让区梓一同立功,但方一针反对,认为区梓是张公的人,不能相信。但长逍再三保证,方一针才免强同意,得到消息的区梓也答应帮忙,立誓替朝廷做事。
张公见了公告,只是一笑置之,后来半个月仍没人上县衙。众人天天在县衙闲得发慌,区梓说从以前当地家族就会配合县令断案,只是张公省去县令的作用而已。
倒是很多人慕名来看雄丈,惹得雄丈躲在房内,或干脆上山狩猎,避开这些看热闹的百姓。反正张公的仆从已经把衙门内外班该做的事都包办了,长逍等人只能自个找事做。
一日,长逍跟平狗通在街上闲晃,平狗通心血来潮穿着衙役服饰大摇大摆过街,却没人理会。两人发现一个提竹篮子的姑娘一直徘徊不前,他们绕一圈回来,结果那姑娘仍在原地兜圈子。于是平狗通好奇上前,查问这位样貌清丽的姑娘。
姑娘比平狗通矮些,一对杏圆眼楚楚动人,只是有些清瘦,像是几天没吃饱饭。
“俺瞧妳来回老半天,不是迷路了吧?”
“对不起──”姑娘娇羞低头,连忙要离去。
“喂,姑娘,俺只是想替妳指路啊,俺不是坏人。”
“我不是要找路,没事的。”姑娘死死低着头,似乎要把头埋进地上。
平狗通抓抓头,困惑地问:“俺长得这么不能见人吗……姑娘,妳是不是有事情啊,俺大哥是县令,能替妳处理。”
“县…令?”姑娘总算抬起头,往长逍看去。
“是啊,不管妳家丢了鸡,丢了牛,还是丢银子,俺哥都能替妳找。”
姑娘慌张地左顾右盼,然后拒绝道:“没事,我没有要报官。”
长逍瞧她神情紧张,分明有事,但姑娘不说,他也不想免强。
这时迎面走来三个人,是县丞衙署的壮班衙役,带头者喊道:“喂,前面那个是哪一班的,谁准你独自乱跑。”
平狗通挺起胸膛,骄傲地答道:“俺是归县令老爷管。”
“县令?别笑死人,赶紧把衣服脱下,这身衣裳不是闹著玩的。”带头的衙役嗤笑道:“要想跟我们一样,就到张公那里报到,否则没人理你。”
“嘴巴放干净点,俺哥是县令!”
“呿,真是不知所谓,反正你家县令也得靠张公吃穿,摆什么威风呢?贴那些告示做什么,丢人啊,没张公点头,连条狗也不去你们那里。”带头衙役一手重重拍著平狗通的肩,冷笑道:“小老弟,我叫张七,想干点真的就到县丞衙署来,跟你哥没得混。”
张七撞开长逍,大咧咧领着人走。
长逍这才见识县丞衙署的威风,怪不得公告贴了半个多月也不见人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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