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头条上又看到了一件惊悚的案子。四川自贡富顺县一男子因感情纠纷杀了前女友一家五口人,还包括一对11岁的双胞胎女孩。凶手杀完人跳楼自杀。
这条新闻下面评论有2000多条,有人说是因为这个女的贪财,花光了男的钱,然后又不愿结婚了,所以男的气不过,就杀了这个女的一家以泄愤。
大多数的评论就以此“事实”进行评论,认为女的既然花了男的钱,就应该结婚,既然不结婚就应该还钱,既不还钱,又不结婚,而且二、三十万,对于这个男的来说就是全部身家,所以男的也是没办法了。反正意思是女的该死,男的也是出于无奈。当然女的家人和二个孩子确实死得冤枉。
说实在的,看到这评论,我一开始也是这想法。但是转眼一想,这其中是不是有什么逻辑不对呀?
想起我上学时,有一位很亲近的亲戚给过我五十元钱,作为考学的贺敬之礼,当时我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就收下了。但他过几天就拿来二斤毛线让我为他织一件毛衣。
二斤毛线呀,织一件毛衣是要加班加点织十多天。而我的时间已安排了别的事了,实在没时间呀。
我当时真想把他给我的钱还他的,但这样就彻底撕破了脸面,亲戚关系就没法处了。犹豫再三找借口拒绝了。他当然很不高兴,估计觉得我这个人没良心,不知恩图报。当然后来我在别的方面加倍补偿了他。
虽然我这件小事无法与这个杀人案来比,但我觉得某些心理有些相通。
那就是:“我付出了钱,我需要的东西你就要给我,不管咱前面说没说好。”
我感觉这个心理简直太可怕了。
这不是强买强卖吗?
当然有的人说,女的要把钱还给别人不就会免于一死吗?
话当然是没错的。但是,这女的如果有钱不还,确实是无赖行径,但如果因为装修了房子根本没钱还,难道必须嫁给他,要么就该死吗?
不知道那个凶手跟这个女的谈对象期间是一种怎样的情景,估计是男的一直默默付出,认为这个比他大十岁的女人终有一天要嫁给自己,所以花了二、三十万为她装修房子。但这个女人反悔了,不结婚了,要分手。
这个男人人财两空,就疯狂了。
当初为她花钱的时候不好意思说:花了这个钱,你就得嫁给我,你不嫁我,我不会为你花这钱。
他没说,女的也就不会知道她要为他花的钱付出什么。
有网友说,因为女的要分手,男的去要钱,女的说,“陪了你一年也值这些钱了。”
看,男的和女的都把自己的付出估价过高,这一开始就是个糊涂“协议”,某些条款根本没有明示。
男的默认:我花了钱你肯定要跟我结婚。女的默认:男的花了钱,我不一定跟他结婚。但二个人心里想的不一样,谁也没说出来。
协议执行的时候,就出事了。
有好多人评论说现在女的太物质,只看钱。其实我觉得女的很多感性,只要男的德才兼备,是潜力股,很容易被有眼光的女孩青睐。怕就怕很多男性一无所有还一无所长,只知抱怨。
我们中国人深受儒家文化熏陶,越是没钱的人越是羞于谈钱,尤其是在有暧昧关系的男女之间,谈钱伤感情。作为一家人,确实没必要分的那么清,毕竟,女的要哺育后代。如果什么都一分为二,这个家也没存在的必要了。
但在没有成为一家人之前, 大的钱还是说清楚的好,免得横生枝节。而作为女性,也应该明白,花别人的钱一定要问清楚,代价是什么,想想自己愿不愿付出这代价,或者付不付得起这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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