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喜欢他,这在中文系是众所周知的事。
只是,他有女朋友,这也是众所周知的事。他是她的学长,是校学生会的主席,品学兼优,家境殷实。
她在入学的新生欢迎会上看到他发言时就喜欢上了他。虽知他名草有主,但还是如飞蛾扑火般扑向了他。
她为他打饭,在他打球的时候去球场上为他呐喊助威,去他的宿舍给他整理床铺,洗他的脏衣服,以前她从来没有做过的事这次她全为他做了。
她是见过他的女朋友的,他女朋友在另外一个城市上学,曾经在周末过来看他,温柔如水,巧笑倩兮,那一刻,她明白什么叫做般配。
可是,她不放弃,她对闺蜜说,我喜欢他,其他一切都与我无关。
他每周都会去另个城市看他的女友,而她也偷偷买票跟着他上车,去那个温润的城市,第二日再偷偷地跟他回来,这所有的一切她没有告诉任何人,她认为这是自己的小秘密,和他有关的小秘密。
他大学毕业的时候,她喝醉了,当晚,他送她回宿舍,她借着酒劲向他表白,她问他,你喜欢过我吗?那怕一点点。那一刻,他看着她倔强的脸,心里忽然有点心痛,他低着头说,对不起。
对不起,她终究明白了。她挣脱他的手,摇摇晃晃的朝宿舍走去,三年来,她一直不敢向他要答案,就是怕听见这样的话,如今问了,也只是心伤。
那晚,她一夜未睡,躺在床上想起初次见他时他的意气风发,时间过得真快,转眼就是三年了,可是在这场爱情中她输的很狼狈。
第二日,她起床清走了所有和他有关的东西,包括他在图书馆随手涂画的几张稿纸,几首他发表在校报上的诗篇,一张她偷偷从他旧的学生证上撕下来的一寸小照,还有每周去他女朋友城市的车票。
她将所有的东西一起打包藏在一个角落,连同他的名字。
从此以后她努力学习,好像生活中不曾出现这个人一样,毕业的时候她没有留在他在的北方,而去了遥远的南方的城市。在异地工作一年,她一直没有回去过,直到她的大学闺蜜约她回去参加同学会。闺蜜说,他也会来哦!她确信,那一刻她动心了。
可是,当她容光焕发地出现在他面前的时候,她才发现一个不争的事实——他结婚了!新娘不是曾经的女朋友,而是一个很平凡很平凡的女子。
那一晚,她喝醉了,如同他毕业的那个夜晚,聚会最后他们一起玩真心话游戏,他输了,有人问他,你这辈子说的最大的谎话是什么?他抬头望着她,目光如水,他说,曾经有一个女孩子问我是否喜欢她,我说了对不起,其实,我很爱她。这一刻,坐在他对面的她泪流满面。
现实中,总是有许多的我爱你,你爱她,她爱他,而他爱我的情景,也许不是不爱,而是不能爱。
就像他,何尝不知道她为自己做的每件事,何尝不是没有想过和她在一起,只是他父亲生意失败,他怎能忍心连累她一起受苦,她应该有自己的幸福。她幸福了,他就安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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