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少女时代,平凡而苍白,或许那时的我还不能说是少女,最多就是一个野孩子。因为少女都是长发或飘或绑的。并且她们总有一条短裙,哪怕颜色土得跟我家挂了多年的窗帘一样,但是人家起码是裙子啊,没有裤裆的(我承认我吃了酸葡萄)。
而我,365天,每天都是长裤子,长袖上衣,冬天的时候最多就是多套几件衣服以御寒,毫无美感可言。我的头发更是丑不拉叽的,每天顶着一个蘑菇头,跟任何一个男孩没有任何的区别。甚至,在我三年级的时候被老师误以为是个男生,还把我编了跟个男生一块儿坐。这种事情,我想我一辈子都忘不了。我想留长发,可是我老妈一直觉得长发难以打理,她又终年忙于农活以及家务,本就是分身乏术了,更别说帮我绑头发了。
是的,我有丑不拉叽的外表,但是我读书认真,成绩一直都是班上的前三名,每年不是班长也会是个学习委员,这得多亏于我有早前的意识,在大家都没有正确的理性之前,你要想赢得大家的尊重,无非就是两条途径。一是天生丽质。二就是后天的勤能补拙了。很显然,我是属于后者。
在小学四年级以前,我不懂得暗恋,告白。四年级那一年,我全学会了。当时的我被一个离我家仅仅500多米的男孩告白。他在班上给我传纸条告白,结果在中途给一个女生给截了,并且那个女生还在班上大声地念出纸条里的内容:xx,我喜欢你。同学们都嬉笑了起来,我第一念头就是紧张,我紧张是因为:一、班上的同学都知道了,以后怎么办?我会不会被退学?二、会不会告诉我老妈,要是她不让我再上学的话,怎么办?三、我暗恋的男生不会也以为我喜欢他了吧?我挤压着我可怜的脑细胞,想了好一会儿。那时候的我,还不知道“头脑风暴”这个词,要不然,我就不用“可怜的脑细胞”了,这哪能是一个程度的事情。这件事情就这般忐忑地过去了。呵呵,那个男孩却在桌子上趴了整整三节课。那个时候,我暗恋着一个男生,明眸皓齿的,成绩也不错,但是没有我好。他勇敢而叛逆。记得,夏天很炎热的时候,是他带着全班的男生去河里游泳的,结果逃了下午两节课。第二天,老师找罪魁祸首的时候,他在大家五分钟的沉默里站了起来,本该是一人一份的作业,他一个人要抄32份。当然,作为他的同桌,我是肯定尽心尽力地帮他的,尽管我心里也有点生气他的这种行为,但是又在想,要是没有他这行为,我又怎么能跟他有更多的接触呢?
我暗恋过他的时候,曾做过一些傻事。比如,我知道他有一双很漂亮的白色球鞋,巧合得很,那段时间,我也拥有了我第一双球鞋,虽然是我最不喜欢的大红色。但是我还是很骄傲地在他的面前蹲下来系鞋带(其实,鞋带根本就没有松,我只是想让他看到我的新鞋子而已)。再比如,刚开始的时候我们并没有坐在一块,中间是隔着一条小巷的,我总觉得这就是一条银河。但是这条银河再宽也阻挡不了我表达我的心意,我很认真地抄了一些歌,都是我老爸特别喜欢的歌,比如《偏偏喜欢你》、《月亮代表我的心》、《甜蜜蜜》诸如此类的。然后本子就放在桌面上,早读的时候就用手肘一点点不经意地推着本子,然后本子就掉到地上去了。接下来,我就紧张地等待他捡起来还我了。很自然他捡了起来,然后还把本子都审阅了一番。不过想必他也不懂我的意思。谁能想到后来有那么多好听的歌,比如王菲唱的《传奇》,《匆匆那年》,《红豆》等等,很多歌都可以表达我的心意,可是他已经被我掉失在时间里了。
当我六年级的时候,因为成绩好,被送到了更好的学校里去上学,就这样距离掐断了我还没有来得及萌芽的初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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