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常常在夜间出行,思想随脚步一起出行,如果算得上思想的话。收获一串串小灵感,便觉非常充实,就像回到过往,初入大学时,或者109外间读书时。笔下有文,才觉得这一天没有虚度,就可以弥补哪怕琐屑与无聊。
月光下修行的孤寂中,会有一股潜潜的莫名喜悦。或在遥远的地方,或仅一墙之隔,就在这漫漫的同一时刻,还有一个另外的人,和我做着同样的梦,像我一样想着同样的问题,读到相同的书。我们有各自的圆心,在这一点上相逢相切,我们恍惚相遇,交流贬褒彼此的观点,这精神的幸福,胜过血红的高粱酿出的酒头。
这样的时刻我会想起一些概念,就像青年随笔中论述的真与善美不是必然同行,关于日落不能否定太阳,关于情感的独自表达,等等,于生活毫无意义的那些概念。
就像现在想到,单纯的勇敢并不是值得完全被肯定的品质这样的定义(注:一个强盗的勇敢可能就会导致更恶劣的犯罪;又注:在做概念阐释时,请提防因为对普遍联系的辩证的片面理解而丧失立场。我们分析某一事物,它确实在与之关联的整体之中,但它仍旧是整体中的这个局部。三注:但这又要懂得与局部构成的整体之不同,比如虽然单纯的勇敢并不可肯定,但若我们说一个人勇敢且善良,那么他的勇敢和善良作为整体,便具有了正面意义),血性必得淬上骨气,才具有了道德的向度,成为有益的价值向度。
我们的行为,是什么驱使,导向哪里?
一匹马以为自己决定车子的位置,很有自由意志,它走到哪里,车子就到哪里,离了自己,车子就会停下。
事实上,马车走到哪里,由赶车人决定。
赶车人左手揽着缰绳,右手甩着鞭子,他有时会觉得车向哪走,本来该由他来定,缰绳牵引方向,管向左还是向右,鞭子进行惩戒,控制前行的快慢。
其实,决定马车最终到哪里的,不是马,也不是赶车人,而是主人。主人说要到哪儿,赶车人就驾着马车到哪儿。
马是你我的行为,赶车人是理性与主义,主人隐藏在内心的价值观中,不动声色地发号施令。
弗洛伊德用马、赶车人、主人比喻人格的结构层次:依次对应本我、自我、超我。
以此为喻,一匹马,在另一个层次里,它是赶车人,在另一个层次下,它也是主人。我们的追求所得以及求而不得,我们的坚守与放弃,就在这多重圆圈的中心与边缘上。
他们说儿童是因无忧而幸福的。徐志摩先生在海滩上种花,感慨限于成年人的规则而无法充分表达欢喜与悲伤,不能像儿童一样不乐意了可以毫无顾虑地在地上打滚,高兴了可以手舞足蹈地表达,处处压抑自我。
但是,幸福与否,还要看他本人有没有在彼时体会到那就是幸福吧。
敬畏生命,敬畏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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