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第一次接触政治与经济方面的书籍,收获巨大,兰小欢教授打开了我的另一个维度的视野,让我以经济发展、政府发展的角度去看近30年来中国发生的变化。1993年中国正式从社会主义经济进入到市场经济,其中1994年分税制改制,对中国经济体系的发展产生了巨大深远的影响。
国家财政一定是经济长期发展的根基。在税制改革之前,政府向中央缴纳财政都是包干制度的,定一个额度或者增长率,最后按照要求缴纳既定的数字即可,与地方经济发展程度不会有太大的关系,因此中间的漏洞非常巨大,随着经济的发展,中央财政预算占全国财政总预算一直下降到22%,全国财政总预算占GDP下降到11%,1992年,地方财政外收入达到财政预算内收入的86%,相当于地方政府的“第二财政”。正式因为财政包干制度推动,所以地方政府大力发展乡镇企业,通过乡镇企业可以带来两部分税收,一部分是增值税,另一部分是企业利润所得税,这两部分给当地政府带来了大量的收入。这样财政包干制度的模式根本无法实现中央的宏观调控能力,阻碍改革开放的发展,因此93年开始实施分税制改革,中央政府与地方不再是包干制,而是地方与中央进行比例分成,增值税、所得税相继都要分成,93年以后,中央财政预算大幅度提升,从改革前22%提高到55%,中央财政预算在占GDP比重也从改革前11%逐步增长到20%以上,中央政府具备了宏观经济调控能力。
钱大量的被中央拿走,但是地方经济还是靠地方政府。在税率固定的情况下,为了扩大收入,政府必须不断扩大税源,通过把蛋糕做大,地市政府才能获得更多的收入,税务改革之前,企业大多数税收按照隶属关系上缴,改革后则变成了在所在地上缴,这自然刺激政府不断加大招商引资,尤其是重资产的制造业,不但可以增加税收(增值税和生产规模紧密相关),还可以拉动GDP和就业。为了吸引优质企业,政府给出很高的诱惑政策,例如土地低价甚至免费、税收优惠等政策。1998年是“土地财政”的的分水岭,2件大事让土地价值真正开始显现,第一是单位福利分房停止改成商品房,第二件事情是国家颁发了土地管理法,基本上锁死了农村集体土地的非农建设通道,必须经过征地变成国有土地后才可以,这也明确了政府土地建设的垄断权。土地财政主要包括2大类,一类是直接和土地相关的税,例如土地转让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另一类是房地产开发和建筑企业有关。例如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2018年土地财政收入相当于地方公共预算收入的89%,名副其实的“第二财政”。
受政府考核的牵引,地方主官仍然以经济为主,招商引资、基础建设和投资是政府的重点,民生建设过去不怎么受政府的重视,政府把更多的地化成工业用地、更多的财政投入到制造业,同时利用土地杠杆,进一步扩大工业化和城市化建设,另一方面政府限制住宅用地,配套民生服务也不完善,导致房价越来越高,虽然商住用地面积上只占出让土地的一半,但是贡献几乎所有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收入,因此“土地财政”实际上是“房地产财政”。
从“土地财政”到“土地资本”,政府通过未来的收益来给重资本企业贷款,银行有政府信用背书,也愿意房贷给制造企业、房地产等公司,加快工业化和城市化建设,这也导致政府债务越来越高,社会总体经济效率的降低(低效能企业在政府的扶持下也能长期生存)。
由于政府不断生产,国内消费水平有限,造成国内产能过剩,转而向国外进行出口贸易,由于我国生产的产品性价比很高,国外的市场受到中国外贸很大的冲击,尤其是美国,我国是美国债务持有第一大国,这也是中美贸易战的根源。
未来,政府必须由生产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型,重视民生的投入,例如医疗、教育、体育、旅游等行业,加速生产要素自由高效的流动,提高总体经济效益,切实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