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最近3名网民在网络上就团贷网事件故意编造不实信息、发布煽动性言论,行为已涉嫌犯罪,于近日被东莞市公安公安机关依法抓获。
东莞公安局还特意关怀提醒:对各类故意编造散布谣言、恶意挑拨煽动非法聚众闹事、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干扰阻碍案件侦办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谣言猛于虎,常常制造出社会恐慌。
对于散布谣言、恶意煽动非法聚众闹事的行为,我们坚决抵制。
可是,当我看了这则报道后的第一个反应是:该3名网民究竟编造了什么不实信息?发布了何种煽动性言论?这些细节是否可以公布于众,让广大网民知道执法机关办案判断的标准,以免自己发表言论时无意中触碰了法律的底线。
在符合法律要求、不超越法律的前提下,言论自由是社会进步的体现。
没有言论自由,何来批评与监督?
在这个全民自媒体的年代,广大网民有了更多发声的平台。当自己遭遇不公而又没有人替自己伸张正义的时候,唯有自己替自己伸冤。
如果当伸冤都要面临可能的牢狱之灾时,这种莫须有造成的恐慌不逊于散布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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