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一个新闻,一名大学女生跳楼抢救无效离开了。有人说是心理原因,因为是同性恋被别人孤立排斥。逝者已逝,如果真的是这个原因,那太不值了。
那时,我想到了《玫瑰少年》这首歌。
我高中的时候,也喜欢过一个女孩子。
怎么说呢,那时候是第一眼看见就特别喜欢,心会很紧张,怦怦地跳,活了18年为数不多的心动的感觉啊。
第一眼看到她的时候,心想:这个女生长得也太好看了吧!emm,确实有些颜控的说,但是第一眼惊艳了我好久。
后来,就会格外注意她。食堂,路上,不怎么关注别人的我可以很敏感地感受到她的存在。
有一次考试,她在我们班考,搬桌子的时候我看到她坐的那张,上面写了她的名字和考号,也因此知道了她的名字。
更巧的是,我们高一下分班分到一起了!
只是不在一个宿舍。
和喜欢的人说话都会很紧张,不自然。和她聊天的时候,我的手都会禁不住地揪衣脚,反反复复地揉衣服边。
现在想想,真的好青涩啊!
不过,后来的后来,她有了男朋友。而我,也成功地被学习转移注意力。
对她特别的情感也就消逝了。
也不会遗憾啦,因为我们成了很好的朋友。
喜欢,真的是有感而发,乘兴而来,兴尽而返。即使,最后,无疾而终。
噗,这个是我的小秘密啦!
因为深有体会,更能感同身受。如果是真心相爱,我反正无条件支持同性别的人相爱。她们或许面对的是更多非议和阻碍,需要我们的理解和尊重。
毕竟,谁不想和自己喜欢的人大大方方地秀恩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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