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忍的故事

作者: 悍客罗 | 来源:发表于2020-10-12 15:52 被阅读0次

    残忍的故事

    ——费尔牧

    “我要写一个残忍的故事。”那人坐在我对面,笑着对我说。

    他笑得时候,露出莹白的牙,牙齿参差不齐,但是笑容很好看;微青的胡须,透着一点青涩,沧桑的眼神,却又带着与年纪不相符的成熟。他说他是作家,虽然没有出过什么书,但是一直在写东西,写没人看的小说,写不入流的诗。夜深人静时,他会拿出自己写的东西,对着月亮朗诵,然后当着月亮的面,把它们烧掉。他说写东西的意义在哪里,没人说得清。但月色好的时候,上山去看,仔细望向天际,有星光闪烁,那星星就是脑里冒出的想法,一闪一闪,如果不记下来,就会一闪而过;如果记下来,但没人传诵,也就像这暗夜的星光一样,亮过,被人发现过,最终却终会随时间流逝了。

    “这个时代没有诗人,只有商人。”说完这话,那人拿起酒杯,喝光了面前的酒。我看到他的脸泛着煞白的光,一点红晕也没有,如果是第一次见到这人,可能会以为这是一头吸血鬼。

    于是我收敛了恭敬的笑意,故作严肃地问:“那你是什么人呢,如果没有出过书,怎么能算作家?至少应该让别人看看你写的东西吧。要不然,谁知道你是不是喝多了在这说胡话?”

    他的眼里瞬间放出吓人的光芒,诡异地笑道:“我知道很多故事,我要写一个残忍的故事。”

    然后,我帮他叫了两壶酒,他一个人自顾自地讲起来。

    0、

    曾有个远游回来的朋友,讲过一个故事,他是在野游的时候听别人讲的。

    有一年不知是什么时候,不记得什么朝代,总之在一个荒村的古庙里头,聚集了这么一群人,他们围在一起闲聊。因为天黑又下雨,荒山里头的破庙让人害怕,总觉得鬼神要出来吓人,野狼要出来觅食。于是,就有人提议轮流讲故事,一直讲到大家睡着或者天亮为止。讲故事这事,不知是谁的提议,但在这风雨飘摇的时刻,一群人无家可归,脑子里又乱糟糟的,除了妖魔鬼狐,似乎也没有别的什么能让人打起精神,暂时忘却窗外的凄风冷雨,以及当下的悲戚惨状了。

    为首的一个书生说,他曾在一家酒馆,遇到过一个陌生的秀才,说自己写了满屋子文章,却没人读过,因为他写的不是八股,不能去参加科举。他写的是满世界遗落的古怪故事,只有村里的老农愿意听。其实那些老农又岂是爱他的故事呢,他们也不过是消磨时间,逗个闷子。正如时下流行的事物,如流星划过,绚烂时万众瞩目,所有人都发表意见,或啧啧称奇,或嗤之以鼻,但不消争论,只需隔一段时日,立刻会化为泡影。你再去问,大家早忘了是什么事由,有什么口舌,以及从哪个老农听来的哪个故事。

    他为了搜集故事,去过一个落魄的贵族家里,遇见了一个奇怪的人;但是他把那人的故事写出来以后,没人相信曾经存在过这个人,他后来也找不到这人的所在,甚至连那住所附近的居民,都说从来没有听过他。也许,这世上本就没这号人物,没这个故事,没这么多曲折离奇。有的只是一些捕风捉影的传说,一些似有似无的情愫,一些深夜想起时,就再也睡不下,必须写下来,然后对着月亮朗诵再烧掉的劳什子。

    他的故事是这样的:

    1、

    他出生的时候,父母正在被异族军队追杀逃亡的路上,他出生之后,整个村庄被人灭族;他被外族人救起,带到了别人的故乡,但是他的样子和他们不一样,很容易被认出来他是外族。

    但刚出生的婴孩哪管这些,有奶吃,能活命,就是最大的造化。也是老天眷顾,收留他的人家,此前不久刚刚夭折了孩子,家里主妇的奶水绰绰有余。他就这样活下来了。婴孩的日子,其实好过,每天饿了吃,困了睡,有不知为什么而来的情绪,就只管发作。反正还不会说话,也不用费尽心思去交流,更不用担心哪句话说多了说错了,或者词不达意,让人误会。

    不过这孩子有一点不同寻常,他总是带着疑惑的眼神,打量这个世界。平时不爱哭不爱闹,别人逗他也不笑。仿佛其他人的情绪,都与他无关,他只管自己吃,自己睡,世上的纷纷扰扰,都与他无关。这个性格,现在看起来似乎很好,省去了不少烦恼,但是对于大人来说,未免觉得这孩子太木讷,甚至还有邻居怀疑他是否呆傻。

    寄养的人家家境很差,本来就经常受人欺负,又因为他是外族孩子,从小就经常被附近的小孩欺负。他的身上常是带伤的,有人说他可能不会笑。每次看到别人笑的时候,他总在想,为什么他们的样子这么好看。而他的养父母却是常相拥而泣的夫妻,上有官府欺压,下有流氓横行,甚至连邻家的小孩都可以随随便便打到他们家去,他们是无力反抗的普通人。

    生在这样的家庭,对他来说,活着似乎是唯一的任务。能侥幸活下来,已经是老天开眼,其他自然不敢多想。小小年纪,他似乎就已经参透人生的真谛,那就是活着,牲畜一样的活下去。于是,有的吃就吃,吃光吃净,渴了就喝,困了就睡。他活得简单,却也纯粹。

    一切都很平常,直到五岁那年,他看到村里过年的时候杀羊——那羊是村里最高大健壮的一只,曾经也让他日夜恐惧。要知道,在这穷乡僻壤的村子里,除了人恶,就连一只羊也善良不到哪里去。就和小时候经常追着他跑的大白鹅,还有那只啄过他眉毛的大公鸡一样,高高大大的公羊,曾经也是他不敢面对的噩梦。被畜牲追击其实不是很差的经历,当你能从容面对或大或小的畜牲袭击时,你对人类,也就有了对应的免疫。从根本上来讲,畜牲其实比人还好对付一些,因为畜牲的标准很简单,恃强凌弱,弱肉强食。

    自从亲眼目睹那只大羊被人制服,打晕,捆绑,放血,剥皮,切割之后,他就开始什么也不怕了。

    他的梦里,从此只有那大公羊被宰杀时,无助而绝望的眼神。虽然仍是噩梦,却不再使他害怕,反而使他兴奋。公羊在梦里四处逃窜,他以主观视角追击。那高大威猛的公羊,此时变得慌乱无助,一边逃窜,一边四处求援,它“咩咩”叫的声音,不再是主权宣示的强悍,变成了我见犹怜的弱小。一只看不见的大手,从天而降,用一只大棒把公羊打晕在地,然后是无止境的拖行,沿着村道,像一场蓄谋已久的游街。接着是捆绑,被麻绳箍住口鼻的公羊,此时似醒非醒,如梦非梦,早已放弃抵抗,只象征性地叫上几声。迎接它的,是致命一击。一把尖刀,快速而决绝的捅刺,接血的盆早已备好,汩汩流出的鲜血,冒着热气,公羊的眼神开始变灰。此刻,它可能回忆起了自己短暂而辉煌的一生。除了临死前的狼狈下场,作为一只骄傲的公羊,它在前半生,都是辉煌的。直到最后,变成一张渗着血水的羊皮,以及被分割的几盆骨架和肉。

    从此,他开始杀鸡、射鸟——把别人家的鸡直接踩死,或者抓住腿扔到树上摔死,小鸡则用火烤。看着橙黄嫩绿的绒毛,逐渐化为火光、黑烟、灰烬,他笑的很勉强。如果是野鸟,则要用弹弓打下来,然后拔光羽毛,再把它放走;好几次,他爬上树顶,在鸟窝里放了小蛇,也不管他们谁输谁赢。走在路上时,则亲手杀虫子,蚂蚱、知了、蟋蟀都在劫难逃,翅膀、腿、须子总是落了一地;他如果走在水里,则会用木杈子抓鱼,不是徒手去抓,是瞅准了时机,用木杈子把鱼串起来;只有蛤蟆能幸免于难,可能是因为蛤蟆的长相,已经足够悲惨;他也会捉虫子喂青蛙,但如果青蛙胆敢不吃,那一定大难临头;除了单打独斗,他家的猫也被训练得开始抓鸟(猫是潜伏的高手,在树梢佯睡,然后一跃而起,群鸟有时猝不及防,总有几只要遭殃),到野地里抓兔子(雪天的时候,猫是原野里的王者,循着足迹可以抓到兔子和刺猬,但因为刺猬无出下嘴,最后被生擒而归的一般是灰兔),甚至这只公猫还吃了邻居家的一只小猫。

    但他八岁时,猫失踪了,他一点也没有难过,只是去野地里找了三天两夜;最后在一条河边看到大猫脖子上系着的绳子断在岸边,他面无表情地回家了。长大之后,他有几次梦到过这只大狸猫,它孤身在河岸逡巡,雾气昭昭,没人知道它要去哪,它只是放缓脚步,沿着河岸前行。水面宽阔,鱼鸟翱翔,狸猫看着他们,满眼羡慕。

    从此,他开始不再杀生(当然,人类除外)。

    2、

    他十岁开始打架,从不用蛮力,只出狠招。但凡有不知道他,胆敢跟他单挑的人,总会留下伤疤,有的在头上,有的在脸上,有的在腋下,有的在眼窝。当然,他的对手越来越少,因为他基本上不再动手(虽然才十几岁的年纪,但已经有一大波孩子跟着他,满街晃荡四处招摇)。后来他开始去学堂读书,自从看到街边一个打架很厉害的大叔被人砍死之后——那人被一个拿着书卷的年轻人指挥几个不拿书的人一起活活砍死,他似乎顿悟了,靠手上这点狠劲,解决不了根本问题。

    有天晚上回家,他亲眼看见自己的养父母被人毒打——而且是平时关系很好的人,那以前的笑脸换成凶神恶煞的表情,那木棍上带着钉子,养父的胳膊上后来一直有几个血疤瘌,永远也好不了。那天晚上,他一把火烧了那户人家的院子,大门从外面反锁,院墙周围撒满了烈酒,呼天抢地的声音响彻云霄,但是没有人去救。直到第二天早上,一切化为灰烬。那院子周围,充满了烧焦的糊味,墙已经熏黑,有些角落已经坍塌;树被燎成了干柴,只有枝干,叶子成了影子,堆在地上;弥散的轻烟,飘飘扬扬,散了两天也没散尽。一场大雨过后,烟熄了,灰烬随着污水四处流淌,在雷声和闪电的交错中,墙围彻底倒塌。一切成了废土,像从没存在过一样。

    在学堂,没人知道他很能打,他也从不主动跟人打架。他开始在读书上跟所有人比。不管什么书,他总是第一个看完,第一个背诵,第一个记住要考的内容。只有一个人敢跟他比,不过那人是先生的女儿,女扮男装在学堂里读书。那女孩年龄跟他差不多,性格像个男孩,从小就不爱跟女孩在一块待,觉得没劲。遇到他之后,就总跟他腻在一起,两人就像两个皮孩子,除了性别不同,其他基本上没什么不同。这是他人生少有的亮色调,女孩的出现,让从小不知该如何与这个世界相处的他,感受到了另一种不同的生活。有时,夜深星落时,他也会去想:也许,人活着还有一些有意思的事,比如和她一块翻一本书,一块到池塘边看鱼,抓了蜻蜓送给她做标本,甚至只是偷偷凝视,也足够让时间暂停,让这个世界漫长一些。

    但因为一件偶然的事,他还是在临考前忍不住动手打人——那次看到别人受欺负他多管闲事,因对方出手太重而奋力还击;结果,对方二十多人有两人受重伤——一个是跟他起冲突的那位,被揪住脑袋打成了脑震荡(至今仍然疯疯傻傻,基本上成了废人一个);一个是不依不饶偷袭他的一个小跟班,他放下那人之后——那人已经一动不动,双臂断裂,肋骨骨折。其他十八个人只是站在旁边,一动不动地围观。他们可能是吓傻了,连扶一扶那两个废人都不敢。这些痞子,平时横行惯了,根本没想过会有人反抗,更没想过会有人下死手,也没想过自己随时会伤会残,于是,一时间没了主意,成了麻木的看客。那一瞬间,所有其他人都在想,自己如果成了那两位,下半辈子该怎么消磨无聊的时光。

    然后他被学堂除名,逐出校门。离开学堂之前,他觉得先生待自己不薄,想去告别以示谢意。在先生卧室的窗户下面,他听到了先生和女儿的对话。原来他们早就知道他的身份,而且一直不想让他读书,是他的养父母苦苦哀求,并拿出辛辛苦苦攒下的血汗钱,先生才勉强答应。而且他们早就有言在先,一旦发现他动手打人,立刻离开学堂。养父母感恩戴德,期盼着有一天他能够出人头地,改变这穷苦人家的悲惨命运。

    先生的女儿其实是喜欢他的,想跟他一起私奔,但是被发现后,锁在家里不准出门,现在连学堂也不准再去。这个姑娘后来也有些呆傻,不是真的傻,而是觉得生活没了亮色,活着已没什么其他意义。她从前是个简单的人,不去想人生的意义,也不管世界上发生了什么大事,因为那些都跟她无关;她从前只是想着明天该吃什么,喝什么,去哪玩,读什么书,看什么景。后来,跟他腻在一起之后,对明天的期盼里,多了一环,会把明天想做的事,和他挂钩。现在,突然少了一环,仿佛她与明天,也脱钩了。

    3、

    离开学堂之后,逃回家里的途中,他看到了两个被执行私刑的年轻人,看起来是兄弟俩,因为被人怀疑偷了东西,被打断手脚,挂在闹市路口的木架子下,被一群人吊着毒打,最后用刀一点点削到血干气绝,周围的看客一直从头到尾未曾离去。整个过程从上午持续到傍晚。他有点心灰意冷,对暴力失望透了。他在心里想把那些人全部杀掉,但是仔细想想,又觉得和自己无关。那被放血的年轻人,逐渐变灰的眼神,总让他想起小时候梦里的公羊。同样是被制服,被捆绑,被放血,被分割,同样是围观的看客,以及从上午到傍晚的过程。他累了,拖着疲倦的身体,一步一挪,好像那两个年轻人的血,也从他的身上放走了,仿佛那麻绳,也捆上了他的口鼻,想哭却没有声音,想喊却没有气力。

    直到第二天,天色蒙蒙亮,他才失魂落魄地回家。推门却发现,养父母家被洗劫一空,墙上写着复仇的标语,是被他打成重伤那些人进行的报复。本就家徒四壁,现在空空如也,养父被人砍死后丢在院子里,养母被吊死在屋梁,别的东西也都被破坏殆尽。家彻底没了。

    他生平唯一一次掉下眼泪,到大门口关上门,收拾了一下庭院,倒头在屋里睡过去。这场梦太长了,总也醒不了。他随着一只木盆,顺流直下,河边有不绝于耳的唢呐,是谁家的丧事;有偶尔泛起的火光,是有人在祭奠;有暗流涌动的血水,在木盆下汹涌;有刺眼的阳光,透过树梢,飘飘洒洒,铺到河面上。他想起身,却动弹不得,身上裹着薄薄的棉被,手却是婴孩般稚嫩。他不住地打量着这个世界,这世界却一言不发,继续顺流而下。

    这一觉直到午夜时分,他头昏沉着醒来,找到所有能带走的东西带上,一把火烧掉了整个院子。

    4、

    五年之后,方圆百里内再没有一件入室盗窃,更没人敢拦路抢劫。因为每一个小偷都会被追回财物,而且手上被刀划出十字,他们家的门上会有一个血红的十字。这血十字似乎带着一种魔力,照耀着街坊四邻,让大家时时警醒,不敢再做为非作歹之事。被抹了血十字的家庭,再难在附近抬起头来,有的郁郁寡欢闭门,有的拖家带口搬走,而那门上的血十字,却历久弥新,甚至拿水去擦洗,也没有一点作用。

    至于那些拦路抢劫的人,三天之内,一定会被砍三刀,且都是神不知鬼不觉,在早上醒来时发现身上疼痛难忍,床上血染殷红。当然,墙上也会有血字写着:“再劫者死!”这不知何来的威慑,确实吓退了心里有歹念的人。虽然有些匪徒,本身道德观念薄弱,按理说一点诅咒和威胁对他们应该无效,但是转念一想,一个人可以在夜半时分,神不知鬼不觉给你画一个血三角,那么——他如果想取你首级,想必也易如反掌。之所以给你留一条命,并不是这人大发善心,而是他想让你一直处于这种随时可能送命的恐惧之中。

    说起来,这人也着实足够乖张,他似乎很享受惩罚的艺术。

    画血十字时,明显能够看到有描摹字体的痕迹,有时,血水不足,字体不够炯劲,他甚至会自己划破手指,补一点血,只为了那个十字,能够更饱满,更有令人满意的神韵。这感觉活像一个孜孜以求的艺术家,为了一副画、一幅字,废寝忘食,必须达到心底满意的艺术标准,才肯罢休。

    而那三刀,则很有讲究,左右下各一,排成一个三角形,遥相呼应又互不连接,如一个神秘的阵形,像天上的星座,或三位久不谋面的老友,远远支应,打着招呼,却又保持距离,不至于首尾相连。至于那四个字的口号,则颇有行为艺术的风范,他用了不同的名家字体,有时是柳公权,有时是颜真卿,有时是欧阳询。但没有一次,是他自己的写法。因为描摹名家字体,到了以假乱真的地步,大家纷纷怀疑,这夜半神出鬼没的杀手,可能就是本地最有水准的书法家。当然,除了墙上那些血字,其他并无实证。

    自始至终,没有人知道他是谁,也没有人知道他在哪。

    5、

    只是有一天,听人说起在山脚下一家小酒馆,有一个陌生的读书人,曾醉眼朦胧地对同桌坐着的落榜秀才说:“我要告诉你一个故事,一个残忍的故事。”

    十年过去了,我再也没见过那个书生,当然也没考上什么功名。

    译者手记:

    国庆节后的第一个周末,闲来无事,街头闲走。无意间走进一家书店,名曰“九斤”,旧书按斤称,一律九元一斤。在这闹市街头,如同玩笑一般。问老板有什么旧书推荐,老板问你想找什么旧书,答曰:故事,残忍的故事。老板捡起一本《元丰遗事》,宋人笔记小品。随手一翻,果然骨骼精奇。于是,当夜将其中一篇“血十字”试译如上。

    2010-8-27初稿;

    2020-10-10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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