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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言碎语论“规则”③:违规操作手法一

闲言碎语论“规则”③:违规操作手法一

作者: 胖子中的思想家 | 来源:发表于2019-07-08 00:01 被阅读0次

    上一期提到,因主要经济强国暂时无法达成新的利益分配比例的合意,因此采取大量规则外的手段进行博弈,为自己抢占优势。现在说说其中违规操作手法。

    比如,外汇管制,其中最典型的2条,(1)个人结汇、购汇年度总额限制为每人每年不超过5万美元。(2)个人购汇不得用于境外买房、证券投资、购买人寿保险等项目。

    1、如果从“金融安全、稳定汇率、金融秩序、保护民族工业、稳定物价”等角度分析,起码能找出几百个好处来支持中国限制公民结汇。

    2、如果从主权角度来说,这简直就是so easy。第一、这属于中国内政,外国无权干涉。第二、经过完整的立法程序,合法有效。第三、咱们中国老百姓都没反对,你唧唧歪歪个毛线。

    3、如果从历史上看,追溯到二次世界大战,世界上有100多个国家都实施外汇管制,包括美英法德苏意日。你们都干过,凭什么现在不让我干。

    4、如果从规则本身来看,我们对很多贸易规则、国际规则也不满意,我们对你们的内政也很不爽。你们为什么不改呢,凭什么就只让我改。这也好像有那么一丝歪理。

    这么一说,好像外汇管制还真是合情合理合法,天公地道。可是,如果回归到规则的底层逻辑,规则的核心本质是分配利益的机制。其中,包括对资源的分配。外汇本质上属于资本资源。从国际贸易的角度来看,双边、多边、经济全球化,是共识是合作基础(央媒天天批评特朗普搞单边主义)。

    何谓双刃剑?成也萧何,败也萧何。慎用!

    对结汇额度和购汇用途进行管制,本质上就是采用行政命令对资本资源的分配、流动进行干预和限制。仅仅这一条在底层逻辑上就说不通。从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角度来看,那就是违反规则嘛。表面上是限汇,本质上是限购,限定采购总额和品类。且不讨论对错,不讨论是否有权这么干。如果只讨论造成的结果,这确实属于违规操作。

    做个类比就非常清晰。如果福建省委省政府规定:福建户籍公民,个人汇出或携带出省界的人民币金额不得超过30万,并且所汇出或携带出省界的金额不得用于购买外省房产。这不就是属于中央重点批评和严惩的:山头主义、地方保护主义、无视大局和搞小团伙吗?

    个人看法:①老外指责中国破坏国际贸易规则,有些时候真的没有冤枉我们。②中国利用国际贸易规则漏洞,本质上是为了增强自身力量(筹码)以便在博弈中获得优势。③国际贸易规则建立时,中国国力太弱根本没话语权,规则约定的利益分配比例本身就对中国不利。④短期内,中国在没找到增强博弈力量的新方法前,不会轻易放弃这个有效方法。⑤长期来看,这是违背国际经济贸易的合作基础和底层逻辑,会遭致越来越多、越来越大的反击和不信任,反而不利于开放合作,因此放宽甚至废除对结汇额度和结汇用途的限制是大势所趋。


    思考一个话题:前几年炒得很热的一个词叫“资本外逃”。我一直无法用法理逻辑来解释这个名词。一个人合法经营依法纳税,现在要拿自己的钱去外地(国)花,怎么就变成了外逃。难道钱在这里赚就只能放这里。如果是这样,谁能解释什么叫一般等价物,以及一般等价物的基本属性是什么。

    回顾:上一篇《闲言碎语论“规则”②:从规则存续条件看中美贸易摩擦》

    预告:下一篇《闲言碎语论“规则”④:违规操作手法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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