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我爱这个独立勇敢像火焰一样的思嘉
我看过绝大部分小说的主人公都是正面的,即性格光辉伟大讨人喜欢,没有丝毫缺点,即使有也无伤大雅,反而更加凸显出主人公的可爱之处。然而《飘》不是这样。一开始,我甚至有些讨厌女主人公,边看边想着怎么是这么个人,真讨厌。
故事发生在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女主人公思嘉·奥哈拉是美国佐治亚州一位富足且颇有地位的种植园主的女儿。凭借显赫的家世和漂亮的脸蛋,一开始的她是个娇生惯养、自私自利、被父母溺爱、有着众多情人的少女。
她讨厌战争,也厌恶男人们谈论战争。她的脑袋里只有穿漂亮的衣服、去参加舞会、和喜欢她的男孩们调情以及艾希礼。艾希礼,高大英俊不凡的艾希礼,思嘉年幼时的梦中情人,一个思嘉爱了十多年并一直坚信对方也爱着她的男人。
艾希礼娶了媚兰,思嘉表白被拒便赌气嫁给了媚兰的哥哥查理。但她根本就不爱他,只是她的一时任性促成了这场婚姻。而出于女人的天性,思嘉内心深处深深地嫉恨着媚兰,瞧不起这个软弱的女人,巴不得她快快死掉。她的丈夫在战场上去世后,她没有一丝悲伤,她只是难过她要穿着难看的黑色丧服而不能再穿漂亮的衣服了。她对她和查理的儿子韦德漠不关心,她没有多少道德约束,一切都以自己为中心,其他的在必要情况下都可以抛却。
所以,一开始我是讨厌思嘉的。我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她的呢?我想是南北战争开始,亚特兰大和塔拉均相继沦陷那里喜欢上她的。战争和炮火,饥饿和劳累,让我看到了一个耀眼如火焰的思嘉,也让我看到了之前一直忽略的她性格的另一面:倔强而勇敢,聪明而坚韧,独立而坚强。
她是一个多么勇敢的女孩啊。当亚特兰大陷落,所有人都四处逃命时,她守在即将生产的媚兰身边,并没有把她丢在医院独自逃命,因为她答应过艾希礼要照顾媚兰。在从亚特兰大回到塔拉的那一条路上,四处都是战争和炮火,她独自一人赶着马车,用起泡的双手紧紧地抓住缰绳。在她的身后有着年轻的肩上所不能胜任的负担——刚刚生产完濒死的媚兰,那个迅速衰弱的婴儿,她自己的饥饿的小男孩,以及那个吓坏了的黑人仆人。
她们虚弱不堪,六神无主,内心惊恐不已,全都在向她寻求力量,寻求引导。而当时的思嘉也只是个渴望回到塔拉和母亲爱伦的温柔怀抱里的年轻女孩,在沉重负担和战火的恐吓下,思嘉没有倒下,她挺直了脊背。她像个英雄般赶着马车穿越炮火,把她们从亚特兰大带回了家乡塔拉。
当我看到这一段时,躺在马车上的媚兰问思嘉:“亲爱的——我们到家了吗?”思嘉当时一听到家这个字就热泪盈眶了,因为她知道,她们已经没有家了,她们正无依无靠地流落在一个狂暴而荒凉的世界上啊。但她还是用发紧的嗓子尽量温和地回答说:“还没有呢?但很快就到了,我们很快就有牛奶和你的婴儿喝了。”我深深地爱上这个勇敢又善良的女孩。
如果母亲爱伦给了这个同样被战火吓坏了的女孩一路驾着马车穿过战争和死亡回到塔拉的勇气,那么在思嘉回到塔拉,得知母亲已经逝世而父亲也因此精神失常时,她才真正明白那无忧无虑、娇生惯养的日子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她之前心里一直想着回到塔拉,回到母亲身边就可以把重担卸下,这本不该是她年轻的肩膀所能承受的。但如今的她明白过来,压在她身上的重担的分量永远不会减轻,她将永远背负着这重担前行。
她什么都没有了,只有身后这片她生长的红土地。那是她的祖先一辈子守护的土地,宁愿战斗到最后一息也不离开的家乡,不离开他们一辈子居住、耕种、恋爱和生儿育女的家乡。思嘉深爱着这片土地,她必须为了塔拉、家人而战斗!
当战火熊熊燃烧,将所有的东西都烧为灰烬,贫穷和饥饿始终折磨着思嘉。而这一切并没有让思嘉屈服和退缩,她想:既然没有回头路好走,她就一直向前走去。她不像其他的女人那样往后看,回顾逝去的年代和已逝的人,勾起令人徒然伤心的回忆,并且以这些回忆为极大的骄傲来忍受眼前的贫困。她永远都不会往后看。
她放弃了上等人的体面,为了填饱一家人的肚子,她学会了种地、犁地、养猪、在太阳底下摘棉花,以致以前的那双细嫩白净的手如今满手血泡。她默许仆人波克去偷别家的鸡回来吃,即使她知道若是母亲还在世的话绝不容许这种事发生。年幼时思嘉一直希望能成为母亲那样的人,高贵有教养、待人和善、受人爱戴,但在饥饿面前,她首先想到的是怎样能使一家免除饥饿,而不是那些嘴上的仁义道德。为此她还杀过一个北方佬,因为那人要掠夺她的财产。
不知什么时候,在过去四年曲折迂回的道路上,那个佩着香囊,穿着舞鞋的姑娘悄悄地溜走了,留下来一个瞪着绿眼睛的女人,她锱铢必较,不惜亲手去做许多卑微的工作,破产之后她已一无所有,只剩下这片毁灭不掉的红土地了。
我想我会永远记得那个穿着用窗帘布制成的新衣服前往亚特兰大的思嘉。
那时的思嘉交不起税金,她同样没有屈服。她没什么像样的衣服可以穿,她便扯下了苔绿色的窗帘布,将它制成一套体面的新衣服,像个施恩的女王一样前往亚特兰大借钱,她要设法让富人瑞德娶她。在伪装被瑞德毫不留情地拆穿后,她没有气馁,而是寻找另一个出路,一条能挽救她一家免于饥饿、能保证塔拉安然无恙的出路。
在这个冬天傍晚的苍苍暮色中,她来到了从亚特兰大沦陷之夜开端的那条漫漫长路的尽头。当初踏上这条路时,她还是个娇惯了的、自私自利而不谙世故的少女,浑身的青春活力,满怀热忱,很容易为生活所迷惑。如今,走到了这条长路的尽头,那个少女在她身上已经无影无踪了。饥饿和劳累,恐惧和紧张,战争和恐怖,早已带走了她的全部温暖、青春和柔情。在她生命的内核周围已经形成一层硬壳,而且,随着无尽的岁月,这支硬壳已经一点一点、一层一层地变得很厚了。
思嘉是一个敢于正视现实的人。在饥饿与劳累面前,在恐惧和紧张面前,在战争和恐怖面前,她一点也不逃避,她迎难而上,勇敢地像个女王。她一直在为自己、为家人、为塔拉勇敢地战斗着。
原先的那个天真烂漫、满怀热枕的漂亮姑娘已经无影无踪了,取而代之的是更独立更坚强更勇敢的思嘉,像一团火焰的思嘉。
我爱这个独立勇敢像火焰一样的思嘉。
02 在爱情里,辨不清是非的又何止思嘉一人?
思嘉是一个把婚姻当工具,一步一步实现自己的心愿的人。她有过三段婚姻。第一次和查理,是因为年少的冲动和任性,以及对拒绝她的艾希礼的报复。后来查理死在了战场上。第二次和肯尼迪,是因为她交不起税金,而肯尼迪当时正好手上有些钱,因此她不惜用谎言把肯尼迪从她妹妹苏伦的手中抢过来,并在他的帮助下开起了木材厂。后来肯尼迪因为她的抛头露面而死去。
前两次,她的婚姻里没有一丝爱情,只有利用。而第三次,和瑞德的婚姻,才让她真正明白过来什么才是爱。
她一直以为她爱的是艾希礼,因为艾希礼遮挡住了视线,所以她一直忽视了瑞德对她深深的爱。直到最后媚兰临死前,对她说“要好好待瑞德”才让她真正明白过来,她爱的是瑞德。她爱他,爱这个流氓,爱这个无赖,没有犹豫,也不顾名声。
瑞德,这个一直在悄悄地站在思嘉背后,爱着她,理解着他,随时准备帮助她的男人。
在那次义卖会上,瑞德看出了她不甘心寂寞的心情,便把她领出来跳苏格兰舞;瑞德帮助她摆脱了服丧的束缚,瑞德在亚特兰大陷落那天晚上护送她逃出了炮火连天的困境,瑞德借给她钱让她白手起家,瑞德听见她从噩梦中吓得哭醒时给她安慰。
而艾希礼,她也真正明白了她对他的情感只是孩童对一件自己得不到的玩具的执拗。因为一直得不到,所以热烈地向往着。如今她已经清楚地看出,他只不过是她自己的一个幼稚幻影,一旦得到,就没有什么可贵的了。
“我爱的是某个我自己虚构的东西,那个东西就像媚兰一样死了。我缝制了一套美的衣服,并且爱上了它。后来艾希礼骑着马跑来,他显得那么漂亮,那么与众不同,我便把那套衣服给他穿上,也不管他穿了是否合适。我不想看清楚他究竟怎么样。我一直爱着那套美丽的衣服——而根本不是爱他这个人。”
——思嘉
但思嘉的明白太迟了。
瑞德对她的爱已经在一次次失望和痛苦中消磨殆尽了。他怀着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爱所能达到的最高程度在爱思嘉,爱了很多年后才得到她。瑞德向思嘉求婚时明白她不爱他,但他天真地认为他总能让她爱上他。他竭尽一切地照顾她、宠爱她、给她任何她想要的东西。可是艾希礼却一直在那里,一直霸占着思嘉的心,她不要瑞德的爱。
"不过,那时候邦妮还在,我觉得事情毕竟还是有希望的。我喜欢把邦妮当作你,好像你又成了一个没有战争和贫困折磨的小姑娘。她真像你,那么任性,那么勇敢快乐,兴致勃勃,我可以宠爱她,娇惯她--就像我要宠爱你一样。可是她有一点跟你不一样--她爱我。于是我很欣慰能够把你所不要的爱拿来给她……等到她一走,就把一切都带走了。"
——瑞德
看到这里时终于知道了瑞德为什么那么喜欢邦妮的原因,眼泪却掉了下来,真为瑞德感到难过啊。思嘉不要他的爱,他只好把爱全部给了他们的孩子,那个像思嘉的女孩。
最后,瑞德平静而疲倦地对想要重新开始的思嘉说:
“思嘉,我从来不是那样的人,不能耐心地拾起一片碎片,把它们凑合在一起,然后对自己说这个修补好了的东西跟新的完全一样。一样东西破碎了就是破碎了--我宁愿记住它最好时的模样,而不想把它修补好。然后终生看着那些碎了的地方。”
一样东西碎了就是碎了,再怎么缝补也回不到以前的模样。瑞德对思嘉的爱,夹杂了太多隐忍、失望、争吵、痛苦……直到最后已经面目全非。
或许现实里,我们也是如此。一直以为自己爱的是艾希礼,到最后才知道爱的是瑞德。因为一直热恋着心中构造的幻影,而伤害了生活中真正爱着自己的人。多傻啊,但又多么真实。
在爱情里,辨不清是非的又何止思嘉一人?
擦亮眼睛,珍惜身边真正对你好的人吧,不要把这些好当做理所当然,不要等到失去了才醒悟,那时候就已经来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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