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晚10时左右,上海卢浦大桥发生一起跳桥事故:母亲生气的把车停在路中间不停的责骂17岁的孩子。紧接着,一个17岁的生命从桥上毫不犹豫的一跳就结束了。有人责备母亲,有人归罪他的同学,但是很多人忽略了那位向家长“告状”的老师。这位母亲对孩子在学校发生事件的认知很大程度是听了老师的描述。
这是怎样的委屈让一个快成年的孩子毫不犹豫地轻生?同学之间产生矛盾是很常见的事情,但为何事情会引发如此强烈的必死心态?这或许和老师处理问题的方式方法一定有关系。
抛开此事,很多校园暴力导致出现不可挽回结果的情形一般有以下几种原因:
第一,很多教师不具备优秀的分析能力,容易先入为主,把责任归咎于告状的一方,但有时“恶人先告状”是常有的事。老师可能没有弄清楚矛盾的原因,把责任不公平地推给了善良,隐忍,内向的一方。
第二,校园是一个小型社会,老师由于和某一方有“利益合作”,当出现问题时,老师会把责任推给与自己不熟悉的学生。
第三,老师戴有色眼镜看人,容易把责任归咎于不擅长拉帮结派的弱势一方。
第四,老师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错误的处理方式可能会忽略学生的内心感受,比如面子,尊严等,导致事情愈演愈烈。
老师本应是“麦田里的守望者”,当看到有孩子不小心跑到悬崖边缘的时候拉回来。然而现实中,有些老师在做的事情却是看到有一群孩子把一个内向的孩子逼到悬崖边了,就认为这孩子一定有错在先,于是顺着推了一把,或者拉回来骂给其他孩子看笑话。当这群孩子在夸老师的公平时,付出的却是内向孩子的生命或者委屈致死的心。
凡事别只看表象,眼见不一定为实,深层次挖掘和分析,才能离现实越来越近。愿天堂没有委屈,愿活着的孩子都能遇到好老师。也希望在对教师的选择和任用上能有更符合实际需求的选拔任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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