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虫
我和郑榕榕投入到万分紧张的学习当中去了,虽然我们俩都要考同一所重点高中,可是我们的友谊越来越好。我喜欢郑榕榕,有她在,我就感觉自己有了朋友,姐姐,有了安全感。
我不知道郑榕榕是否感受到我对她的精神需求,也不确定她究竟是怎么看待我看待我这份友谊,反正我知道我们是同舟共济,也算是同患过难。
郑榕榕知道我过于看重学习,越到后面越不舍得玩,晚自习后就邀请我去她宿舍玩。
虽然她宿舍的人我都认识了,可是我还是有一种拘束感不自在感。尤其是当初和我第一次见面就很投缘的女孩离开。
我怎么也没想到她得了白血病,而且她家人为了给她配骨髓也是费尽心血。郑榕榕告诉我她的身世,如果不是她得白血病,也不会知道这件事。
她是她的养父母从乡下买的孩子,因为家里一直生女儿,为了要儿子,就把她这个女儿卖了。
不幸的事,又让她遭遇一次。她的养父母为了治好她的病,去她生父母家说了她的事,希望她生父母帮忙,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如果你认为故事结局会像电视剧演的那样大团圆,那是大错特错,也就电视剧里才会出现大团圆结局,现实却少之又少。
很遗憾,她的生母告诉她的养母,之前她不是她的女儿,以后她也不再是她的女儿,就让她忘了她还有另外一个妈,还有另外一个家。
这对她来说简直是个恶耗,对于一个花季女孩要比别的女孩承受更多,也就早熟。郑榕榕说她不怪她的生母,因为她的生母还有四个女儿要养,她懂大人生活不易,也懂自己能活到现在已经是侥幸,就算现在她难以接受,等到将来她有了自己的孩子自己做了母亲,也会明白做人的艰辛。
我不明白一个女孩子为什么会这么懂事,也许她从生下的那一刻就知道了自己被抛弃,被不公平的待遇,可她除了接受命运的安排,她做不了任何事情。
听到这件事,我忽然明白原来这个世上不幸的人不仅仅只有我自己,还有其他人,还有更多的人,只是我不知道他们的名字,我也不知道他们的故事。
那天晚自习,郑榕榕非要拉着我去她宿舍玩,说是买了一大袋零食。我见她执意如此,不像是闹虚假圈套,就只好和她去了。
刚推开门就看见一堆女孩儿围着一个女孩儿,那个女孩儿胖胖的,但绝不是肥胖,而是刚刚好,我想起一个合适的词夸奖她,而不是嘲笑她,她就是一个灵活的胖子,而且还是一个会跳舞,跳的很好看的胖子。
我不知道她跳的什么,反正音乐很带劲儿,很有节奏感,我一听就喜欢上了,我也不知道歌的名字叫什么,反正是第一次这么近的看一个活生生的人跳舞,第一次听这么令人兴奋的歌曲。
她跳完,大家纷纷鼓掌,满脸羡慕地看着她。毫无疑问,她在我们这些来自农村女孩的眼中简直就是白天鹅,恨不得自己也能像她一样能歌善舞。
她笑着说我有好多动作都忘了,跳的不好,大家别笑话。大家都说再来一个,那时我们可不是奉承,而是发自肺腑的,谁让我们没见过世面,以为这就是天花板。
她见大家注视着她,也不好推辞说,我给大家跳一首最近流行的歌曲吧。我们大家都等不及了,忙说跳吧。她说那我给大家跳一个街舞,歌名叫《快乐崇拜》。
我们一听全都蒙了,街舞,快乐崇拜,真新鲜。气氛瞬间降到冰点,说到底谁也不知道她说的街舞好看还是难看,歌曲是好听还是难听。
一个反应敏捷的女孩儿说,别说了,快给我们露一手吧,也让我们开开眼。大家这才醒悟过来,急忙附和说是啊。
她问谁有这首歌的磁带,大家没人吭声,看来只有她自己知道这是什么。她只好说那我一边唱一边跳,要是唱的不好跳的不好,大家也别笑话我。看来她还很谦虚。
不过,她想到了,我们在场的女孩可没她那么赶潮流,我们除了学习就是学习。一看我们的穿衣打扮就能看出来,不是一个阶层出来的人。这个女孩穿着好看的牛仔裤,好看的牛仔褂,一双白色运动鞋,扎着两个高高的马尾,看上去俏皮又可爱,而她胖胖的样子,没有减分反而给她加分。
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我们根本没见过原版是什么样子,甚至到了现在我还觉得她跳的才是鼻祖,别人都是模仿她。我这句话的意思不是说她跳的多好唱的多好,而是她给我们当时在场的每个女孩子一个美好向往憧憬,好像未来我们也能像她一样跳舞唱歌。
她没有跳完,而是跳到一半不跳了,她说她后面没有记住歌词,导致她后面舞蹈发挥不出来。
尽管如此,她仍然是我们的白天鹅,我们只有仰望她的份儿,而不是和她平视。
我也不知道自己从此以后像是着了魔一发不可收拾,喜欢上了街舞。我想哪怕我不跳,让我看别人跳街舞也是一种享受。因为我能从她跳的街舞中感受到力量,一种生活向上的力量。我觉得但凡有这样一种力量的舞蹈,都能让人爱上生命,热爱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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