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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次见到孙燕姿的照片,是复读班,那时候我喜欢的人在我斜后方坐着。
同桌拿给我孙燕姿的图片,我以为是梁咏琪。
孙燕姿,我记住了这个美丽的名字。
我以前并不爱听歌,可能因为内心浮躁,所以听着这些流行歌曲反而觉得聒噪。
这是一个学霸云集的复读班,大家来这里并不是为了挤进大学校门。而是为了冲击985和211,或者自己心心念念的名校。
都说智商高的孩子特别容易早恋,因为情感细腻敏感。想来也是,那时班里早恋的特别多,公开不公开的都区别不大,反正大家心知肚明。
复读班负责人是个四十多岁的秃顶油腻大叔,每天的大课间和午休后,广播里放的都是《之乎者也》这样的歌。
那怎么行?!于是有好事者偷偷从办公室门缝里塞进情歌卡带,刚开始也是默许的,后来听说是没有落到大叔手里,所以我们听了一段时间的最新流行情歌。再后来,大叔发现了这个秘密,于是,歌曲再也没有更新过。
进入大学,我也并不爱听歌。每次隔着屏幕和千里之外的人聊天时,总是听他给我推荐的歌。
嗯,还行。
唔,还可以。
哦,差不多。
我听不懂。
我现在能想起来的那时的聊天内容,就是听歌,听歌,听歌。
我能听懂这些歌的时候是我们分开以后。
我理解了他当年的寂寞,他听的是前女友,我听的是屏幕对面的他。
那以后的很多日日夜夜,我在歌曲中痛苦,痛哭,独行,清醒。
有一天,在学校旁边的小店看到了两张孙燕姿的海报,她笑的好灿烂,一点不做作,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有感染力的笑。我的心情也好起来。我把海报买回去,宿舍柜门打开,海报被我贴在里面,一打开,就是好心情。
同学问,你这么喜欢孙燕姿啊?
我嘴一咧,是啊,她笑的多好看。我看到镜子里的我,笑得像个鬼一样。很久没笑,肌肉都不知道怎么动了。
我离孙燕姿最近的时候,我们分别在苏中的两个城市。可我没有钱去看她的演唱会。从此再没有这么近过。
再以后,知道孙燕姿和我生闺女的日子相差三个月。竟然二胎也只差六个月。
呵,我的孙燕姿啊!
前天晚上偶然看到孙燕姿20周年的直播演唱会,我是多么不称职的粉丝!
可我依然记得,是她陪我度过了一段段难捱的时光。我最喜欢的那首《the moment》,每次想发火想争辩想放弃的时候,就会一遍遍把它单曲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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