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蒂芬·金在《写作这回事 创作生涯回忆录》这本书中提到,不论是短篇还是长篇小说都是有三部分构成的:叙事、描写以及对话。
一、叙事
叙事是将故事从a点推到b点最后至z点结束。作者认为在小说的创作过程中情节构思应该尽量避免。这是因为真实的生活多半是不经构思的,刻意的情节构思与真正的自发性创作之间是互不相容。因为构思出来的故事通常会令人感到做作不自然,好的故事几乎都是自发的。
故事犹如埋在地下的化石,是被人们发掘出来的。作家的任务工作就是利用他工具箱里的工具,把每个故事尽量完好无损的从地里挖出来。只是有时候你发掘的化石很小,可能只是颗贝壳,有时候很大,犹如头骨架庞大、牙齿伶俐的霸王龙。
好作家在不得已时才求助于情节构思,而愚人总却把它当作第一选择。
不依靠于情节构思,那应该如何去挖掘我们的化石呢?
史蒂芬认为他的写作更多的是依靠直觉。他的创作多半是基于某种情势而非故事。把你的一群人物放在某种困境中,然后观察他们如何脱身,你的工作不是操纵它们的命运把它们从困境中弄出来,而是观看发生的事情然后把它记下来。
写作并非一定要知道了故事才开始行动,而是在我们知道化石的大概位置之后,耐心的挖掘。
作者的名作《头号书迷》齐创作灵感来源于梦境。他梦到了一个流行作家落入一个精神病崇拜者之手。
当作者得到这样的灵感时,他的脑子里明确固定下来的一个大概场景就是:残疾作家,精神病粉丝。有了这样的大概情节设定,他便开始去探索背后的故事。
如果没有这样的灵感来源,你不妨去设想在某种情景下你会去做什么事情。最有趣的情景可以通过“如果问题”来假设:如果吸血鬼入侵了某个新英格兰小镇会发生什么?如果一个母亲年轻母亲和儿子被一只狂犬病狗追着,困在他们的矛的车里会发生什么?基于这样的问题假设,作者写出了《撒冷镇》和《酷咒》。
作者说他在创作的时候许多的情景都是无意间浮上脑海,有时是在洗澡的时候,有时候是在开车或散步的时候,而他最终向他们写成了小说。
生活中我们也有许多的奇思妙想,但总是被遗落在一边,而没有学会去捕捉和发展这个灵感。
二、描述
描述使读者亲身参与到故事中来,面对描述你可能遇到的两个问题就是:如何去描述?描述多少才合适?
作者认为阅读会帮助你回答多少的问,题而只有通过大量的写作练习你才能学会如何描述场景。
描述不足会让读者感到迷惑仿佛近视眼看不清事物,而过度描述又会将读者淹没在细节和意象之中,描述的窍门就在于找到一个适中的度。
写作描述始于作家的想象,而最终却落脚与读者的想象之中。你不必事无巨的去描述人物的外形特征以及穿着打扮,这样详细的描述会冻结读者读者心目中人物的形象。
史蒂芬认为外形描写不该成为人人物性格塑造的捷径,与其描述人物的外在形象,还不如突出现场感和特征,更容易让读者产生身临其境的感受。
那些描写男主人公犀利的眼睛和坚毅的下巴,女主人公傲慢的颧骨的描写技巧就算了吧。
同样对于环境描写,过多描述会拖慢故事的步伐,甚至让读者生厌,破了好故事编写的魔咒,当你开始写作时,你应该时刻牢记写作的第一要务,即推动故事发展。
好描写的关键始于所见清晰,终于落笔明晰,意象清晰,词汇简单。
那些憋脚的,甚至是老套的描写比喻,其根源可以多半是因为阅读量不足。如果你不具备好的描写技巧,不妨就多多读书吧。
三、对话
对话赋予人物音容笑貌,是塑造塑造人物的关键。写好对话的关键,与小说创作这些虚构艺术一样,都在于坦诚。你的对话应该符合角色说话的方式。
好的作家与一般的作家在对话上就可以看到创作水平的差异。
如果你不能写出比较坦诚的符合实际的对话,不妨留心周边真实人的行为举止,然后把所见如实写出来。
当然最重要的一点是你最好不要让小说里的角色与现实中的人一一对应起来否则可能招官司。
但可以肯定的说,你笔下的每一个人物都有一部分你的影子,因为书中所有得行为对话,都来自于你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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