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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经(18)丧亲章

孝经(18)丧亲章

作者: 云手a | 来源:发表于2021-04-23 22:11 被阅读0次

    丧亲章第十八

    子曰:“孝子之丧亲也,哭不偯,礼无容,言不文,服美不安,闻乐不乐,食旨不甘,此哀戚之情也。三日而食,教民无以死伤生,毁不灭性,此圣人之政也。丧不过三年,示民有终也。为之棺椁衣衾而举之;陈其簠簋而哀戚之;擗踊哭泣,哀以送之;卜其宅兆,而安措之;为之宗庙,以鬼享之;春秋祭祀,以时思之。生事爱敬,死事哀戚,生民之本尽矣,死生之义备矣,孝子之事亲终矣。”

    译文

    孔子说:“孝子丧失了父母亲,要哭得声嘶力竭,发不出悠长的哭腔;举止行为失去了平时的端正礼仪,言语没了条理文采,穿上华美的衣服就心中不安,听到美妙的音乐也不快乐,吃美味的食物不觉得好吃,这是做子女的因失去亲人而悲伤忧愁的表现。父母之丧,三天之后就要吃东西,这是教导人民不要因失去亲人的悲哀而损伤生者的身体,不要因过度的哀毁而灭绝人生的天性,这是圣贤君子的为政之道。为亲人守丧不超过三年,是告诉人们居丧是有其终止期限的。办丧事的时候,要为去世的父母准备好棺材、外棺、穿戴的衣饰和铺盖的被子等,妥善地安置进棺内,陈列摆设上簠、簋类祭奠器具,以寄托生者的哀痛和悲伤。出殡的时候,捶胸顿足,嚎啕大哭地哀痛出送。占卜墓穴吉地以安葬。兴建起祭祀用的庙宇,使亡灵有所归依并享受生者的祭祀。在春秋两季举行祭祀,以表示生者无时不思念亡故的亲人。在父母亲在世时以爱和敬来奉事他们,在他们去世后,则怀看悲哀之情料理丧事,如此尽到了人生在世应尽的本分和义务。养生送死的大义都做到了,才算是完成了作为孝子侍奉亲人的义务。”

    我的解读

    这一章是强调孝子在丧亲时应遵循的礼法。

    为人子女,生事爱敬,死事哀戚,这是就是孝道。

    想不到,孔子连居丧的礼法也有规定:在时间上是“三日而食”和“丧不过三年”;在情感上是“哭不偯,礼无容,言不文,服美不安,闻乐不乐,食旨不甘”;在随葬物品上是“棺椁衣衾”和“簠簋”;还要“卜其宅兆”、“为之宗庙”;在以后的日子里,“春秋祭祀,以时思之”。

    不知道在别的地方怎么样,在我们潮汕地区,这些礼法都一直在延用。虽然生活节奏越来越快,也提倡移风易俗,丧礼简化了,但基本的步骤还是有的。

    以前总觉得礼法累人,认为厚葬不如薄养,在心中对这些繁文缛节是不推崇的。

    《孝经》读到这里,算是终结。看到只有“生事爱敬,死事哀戚”,才算“孝子之事亲终矣”。

    可能是看过一些生“不”事爱敬,死“才”事哀戚(可能哀戚的样子是做出来的)的例子,才对丧礼有些不以为然。

    以后不会了。

    人生除了生死,其他的都是小事。偏偏在这两件大事上,人们基本上是没有选择权的。可能也就因为如此,才需要礼法来规范。若此,“生民之本尽矣,死生之义备矣,孝子之事亲终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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