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言十则
吴澄(元)
一、置琴案上,轸前须容掌许,以便转轸。身坐正对五徽,则左右手往来通便。
二、弹弦不得过四徽,盖近岳则声实故也。下指不得浮漂,亦不得重浊,入弦欲浅,按弦欲实。
三、鼓琴时无问有人无人,常如对长者在前。身须端直,且神解、意闲、视专、思静,自然指不虚,下弦不错鸣。
四、取声欲淡,又欲自然。其妙在于轻重切当、缓急得宜。若布指拙恶、节奏疏懒,与艳巧多端、声调繁杂,皆琴之疵缪,不可不戒。
五、琴资简静,无增容声。然须理会手势,则威仪可观。若按弦不问甲肉,前指不副后指,而且擘撮拂历、掌腕蹲探无法,是尚未得妙指。虽在弹,奚以为哉。
六、琴品欲高。若抚琴时,色变、视流,甚至伛身叠足、摇首、舞唇,气象殊觉不雅,即知而禁之,则又神情不畅、瑕衅丛生,不如已之可也。
七、古人制曲,或怡情自适,或忧愤传心,须要识其意旨。若徒取声,则情与制违。古人风调,何有于丝桐之间。
八、琴学贵精,多则便不能精。如从明师学得数曲,当时时调弄,既不失其遗意,而且妙音出于熟习,所谓密尔自娱于斯弦也。不然多学多废,宁免手生荆棘何。
九、曰尽礼以尊其道,如风雨市廛(chán)不弹是也。至遇知音、升楼阁、登山憩谷、坐石、游泉、值二气之清朗,皆际胜而宜于琴者。反是而对俗子、娼优、与夫酒秽尘嚣,皆恶景也,自当善藏其用。
(廛,读作chán,本意是古代城市平民的房地,古同“缠”,束)
十、弹琴养性,非取必于人知。故好而邀者,宜为一鼓;不则囊琴自适而已。若奏曲不好之前,与夸能流俗之士,亦几无耻,亟(ji)须韬晦。
附:
吴澄 元代杰出理学家、经学家、教育家
吴澄(1249年2月3日—1333年8月5日),字幼清,晚字伯清,临川郡崇仁县(今江西省乐安县鳌溪镇咸口村)人。[1][2]元朝大儒,杰出的理学家、经学家、教育家。自幼聪慧,勤奋好学。南宋末年,考中乡试。南宋灭亡后,隐居家乡,潜心著述,人称“草庐先生”。元武宗至大元年(1308年),出任国子监丞。至定元年(1321年),任翰林学士。泰定元年(1324年),作为经筵讲官,敕修《英宗实录》,参与核定《老子》《庄子》《大玄经》《乐律》《八阵图》等,对《易》《春秋》《礼记》及郭璞《葬书》。元统元年(1333年),病逝,享年八十五岁,获封临川郡公,谥号“文正”。吴澄与许衡齐名,并称“北许南吴”,以其毕生精力为元朝儒学的传播和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著有《吴文正公全集》传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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