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社会现实中,有很多事情让人感到好笑。
23岁的男子,然后不懂事,破坏公物,妈妈竟认为他是孩子,拒绝赔偿,这就是什么?我们称之为妈宝男,是一个乖宝宝,但实际上犯错误都必须承担责任,只要不是精神病,哪怕是精神病破坏公物,也必须有人来承担责任。
这是一个社会认知上的缺陷,和家庭教育有关系,和我们的社会教育没有太大的关系,出现这种情形,家庭教育的各个人,都应当反思自己的行为是否正确,如果不正确的话应当如何处理?当然这个问题中我们已经看到了结果。
总之这是一个让人啼笑皆非的问题,也侧面反映了,有些人真的是长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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