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利坚合众国总统的官邸和办公地点叫做白宫(The White House),位于华盛顿特区宾夕法尼亚大道1600号,美国行政法令以及政府公告等多处于此。之所以得名白宫,一目了然,整体建筑就是白色基调。因为白色建筑就叫白宫,虽然听起来似乎挺随意的,但是其正式得名却是在1902年,来自美国第26任总统西奥多•罗斯福(Theodore Roosevelt),不要与二战时的富兰克林·罗斯福(Franklin D. Roosevelt)总统混淆。他们虽然都是罗斯福总统,却不是同一个人,虽然还有点亲戚关系。
既然正式得名是在1902年,说明以前未必就叫白宫,也不一定就是白色的。果然,白宫还真有其“黑历史”,这个可以理解为双关语,既是曾被烧黑过的历史,也是美国一段不太光彩的真·黑历史。
绿树掩映间的白宫堂堂美国大白宫,国家最高行政官署,应该神圣不可侵犯,结果竟然还有被烧黑的历史,到底有着一段什么不为人知的故事在背后呢?
说来话长,长话短说。首先,要从美国独立战争说起。最早的北美十三块英属殖民地经过几年的斗争,并在法国的帮助下,获得独立,建立了新国家——美利坚合众国(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简称美国(USA)。虽然在北美大陆上打败了英国,但当时英国依然是“日不落帝国”,老牌资本主义国家,世界霸主,实力不减。美国建国的先贤们深知,作为一个新国家,实力尚且不够,发展才是硬道理,虽然有法国的支持,但是夹在两大国之间并不容易,更何况这两个大国本身并不和睦,百年来互为竞争对手。于是,聪明的美国人决定与英国暂时和解,小心翼翼周旋于英法之间,搞搞国际贸易,闷声发大财。开始几年还算顺风顺水,随着英法矛盾的突出,独善其身已经不是那么容易了。
此时,法国处于拿破仑统治时期,对外扩张势头正猛,但是法国的海军力量敌不过英国,因此他只能占据大陆,而英国虽然在大陆上吃点亏,但广阔的海洋依然牢牢控制在自己手中。两国较量还在继续,英国发挥其所长,在海洋上封锁法国,断其水上粮道与财路,美国无疑是其重要贸易伙伴,于是英国颁布的法令指向非常明确,要求美国的所有船只只能在英国卸货,换句话说,你们美国只能跟我大英帝国做生意,休想两边都占。这种情况下,美国与欧洲大陆的贸易就要被切断。英国的蛮横不止于此,经常还在公海上直接搜美国的商船,甚至直接“征用”(其实就是赤裸裸绑架)美国船员服役于英国海军。慑于英国的淫威,美国当时的总统杰斐逊被迫服从英国敕令,于1807年颁布《禁运法》。然而,禁运虽然换来一时平安,却给美国商业带来沉重打击,闷声发大财的计划走不下去了,出口额骤降(有数据显示仅一年时间,从1807年的10800万美元降到1808年的2200万美元),这个哪受得了呀。另一方面,拿破仑当然不会容忍美国如此行径,我法兰西还需要你们提供原料呢,刚帮完你们建国,你们就这样报答?好,我也不是吃素的。拿破仑在米兰也颁布法令,称美国船只如果敢服从英国命令,就会成为法国的合法追捕目标。这下可好,成为真·三明治(sandwich)了。
其实,美国各阶层都对禁运法非常不满,它实实在在损害民众的权益,于是美国政府顶不住压力,于1809年就被迫废除此法。当然这就意味着,美国站队了法国。不过,事情也不是这么简单,还有更多的原因在背后发挥作用。美国建国时,根基是十三块殖民地,国土并不是今天这样广袤,他们也在开疆拓土,买疆买土。臭名昭著的“西进运动”就是这么来的。原住民印第安人当然不乐意,于是双方开打。美国人发现,印第安人背后有英国的支持。英国人以五大湖基地(当时的五大湖并不在美国掌控下,可以算是都在加拿大境内,受英国控制),为印第安人提供支援。美国人当然不乐意,断我财路,还想压缩我的生存空间,是可忍孰不可忍!于是,美国人认为,必须要赶走盘踞在北美的英国人才行,入侵加拿大,再次像独立战争那样,打败英国人,这样一劳永逸。且从国际形势上说,拿破仑与英国在欧洲忙着争霸,使得英国无法抽出更多精力来料理北美事宜,美国也瞅准了这一点。
就这样,史上“第二次英美战争”爆发。1812年6月18日,美国向英国宣战。但是客观上说,虽然开战的大话说出去了,美国作战准备并不充足,不仅正规军不足,海军实力更是远在英国之下。于是国会批准征召民兵和志愿军,并加紧造船。英美的战场目标是加拿大,尤其以五大湖区为核心。实际上,一开始美国就判断失误,他们认为加拿大人与美国人一样,都渴望脱离英国人的统治,所以拿下加拿大是“正义之举”,应该会得到当地人的支持。但显然他们并不了解加拿大国情与人民。当时加拿大以圣劳伦斯河的上下游,分为上加拿大和下加拿大。上加拿大为安大略省,以蒙特利尔为核心;下加拿大也就是魁北克,多伦多为重镇,下加拿大虽然属于英殖民地,但却是法语区(原本属于法殖民地,英法七年战争法国失败后,由英国接管),而英国人对此听之任之,不多干涉当地的生活与宗教信仰——天主教,而美国人多是新教中较为激进的清教徒(在西方,宗教的力量不可小觑,天主教与新教从来就不相容)。所以,美国的进军得不到当地居民的支持,相反,加拿大民兵反而成了抗美主角。因此,英军驻军虽然不多,美军却久攻不下。
上下加拿大,图片来自地球知识局毕竟属于近本土作战,美国比英国还是有些优势,且独立战争的底子也还在,终于在1813年,美军逐渐在五大湖区占据了有利态势,控制了五大湖之一的伊利湖(Lake Erie),并以此为跳板,攻入上加拿大的首府约克(York),也就是今天的多伦多。美国人不是善茬,美军进入约克后,大肆放火抢劫泄愤,犯下累累罪行。但,另一方面,下加拿大一直处于英军之手,来自圣劳伦河的补给保障英军与当地民兵无后顾之忧。这种态势下,美军虽然占领约克,却无法继续推进,再加上补给跟不上,最后只能撤退。
北美战场虽然处于胶着状态,但欧洲大陆战事出现了重大转折。拿破仑在以英国为首的反法同盟打击下落败,自己被放逐。这对美国可不是个好消息,意味着,英军能抽出更多资源来应对北美战事。果然,英军以强大的海军为后盾,目标是拿下美国首都华盛顿(Washington D.C.)。对美国而言,一场首府保卫战一触即发,至少旁观者是这么认为。
英军进攻华盛顿路线图但历史从来不会如你所料。美国的华盛顿守军竟然不是正规军,而是民兵为主。面对精锐英军,一触即溃。总统詹姆斯·麦迪逊与政府官员只能仓皇出逃(果然,美国人属于俊杰,毕竟识时务,打不过就跑)。堂堂美国,首都竟然就这样被人家占领(能不能算亡国一次?)。约克之火如在昨日,英军怎么会善罢甘休,于是在华盛顿如法炮制,大肆放火,烧毁众多建筑,其中就包括美国国会大厦与总统官邸(Presidential Mansion),也就是白宫的前身。但是,巧合的是,就在大火熊熊之时,一场风暴席卷而来,扑灭了火势,英军撤退。因此这场风暴也被称为“拯救华盛顿的风暴”(The Storm that Saved Washington)。不管怎么说,首都沦陷,白宫烧黑,总归是美国的耻辱。
烈火焚烧下的白宫没有长久不停的战争,终于在1814年圣诞节前夕,双方在比利时签订“根特协定”(Treaty of Ghent),宣告停战。双方协议,将领土恢复到战前状态。持续将近三年的战争,双方除了付出巨大损失,似乎也都没得到什么实质性的东西,不过这只是从眼前来看;而从长远来说,对美国影响不可谓不深远,战争结果虽然算是平手,但毕竟美国是建国不久,与老牌大英帝国打平(拿破仑下的法国不就打败了么),也不容易。首都沦陷,充分暴露了美国军事的弱点,意识到没有体系的民兵靠不住,建立正规军系统迫在眉睫,于是美国开启了它的“强军”之路。值得一提的是,美国著名的军事学府“西点军校”(West Point)就在此战之后不久重组并扩建,这所军校,为美国培养了无数优秀将领。
英海军少将乔治·科伯恩,背后是燃烧的美国财政大楼和国会大厦再回到“白宫”。被烧过的总统官邸毕竟难看,战后,为了掩盖被大火烧过的痕迹,1814年聪明的美国人用白色油漆将总统府重新粉刷一新。白宫一名由此而来,就是这么简单粗暴。
夕阳下的白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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