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网首页
旅游意外事件案例陈述

旅游意外事件案例陈述

作者: 我是刘荣 | 来源:发表于2018-12-07 18:01 被阅读0次

    姓名:陈女士 性别:女 出生年月:1963年12月

    事件:

    2018年4月,陈女士参加了**保险公司新疆分公司(后简称公司)组织前往西安、华山的游学活动,陈女士系**保险公司代理合同员工,因业务奖励参加了此次活动,所有活动费用由公司承担。保险公司委托当地某国营旅行社全权安排所有行程。新疆旅行社以组团社身份采购其所在西安分公司安排陕西境内所有面服务,包含地面的用餐、酒店住宿、交通车辆、导游人员服务等。

    团队行至华山莲花山庄酒店,所有人员等待办理酒店入住手续,因莲花山庄为别墅式酒店,各幢别墅距离酒店前台有一段距离,酒店为了人性化服务,酒店内工作人员小龚开电瓶车将已经办理完入住手续的客人逐一送至各自所住的别墅内。当时天色已晚,陈女士与其他团友走在一起,电瓶车在倒车过程中,因没有注意到陈女士,导致陈女士被撞,造成腿部肌肉拉伤。

    事发后,撞人的小龚马上送陈女士至华山当地医院前往检查治疗。华山当低医院做简单检查和治疗后建议转院至西安市红会医院,做全面检查,以防其他继发性症状。莲花山庄工作人员连夜将陈女士送至西安红会医院。

    陈女士至西安红会医院入住后,从内到外做了全面检查,专家组做了讨论和研究,最后确诊为:腿部肌肉拉伤,其他无异常反应。事发过程中保险公司领导在华山医院第一时间去医院看望陈女士,旅行社工作人员全程陪同。转至西安市红会医院后,莲花山庄小龚和旅行社工作人员24小时轮流值岗,保险公司领导没有再次进行探望。此过程中所有费用由小龚支付。包含陈女士住院期间所有日常花费。

    住院一个月期间,医院多次建议陈女士出院回家康复即可,陈女士以各种身体不适为由不愿意出院,宁愿一人在他乡,所有检查项目均已做完并显示身体无恙,医院强制陈女士出院,随后陈女士又在该医院康复中心自行办理住院手续,继续住院,并同时通知小龚到医院继续支付治疗费用,小龚认为已经超出自己的承担范围,拒绝前往医院支付费用。

    思考:

    在整个事件中,陈女士作为事故的受害者是应该值得同情和理解的,要求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责任是合理的,莲花山庄小龚是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对此事件负有直接责任,在整个事件中也尽心尽职承担了自己应当承担的部分,旅行社在整个过程中有协助的义务。陈女士本人在获得了责任方的赔偿的同时,不应该无底线的要求责任方。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旅游意外事件案例陈述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fhlxhq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