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二十大报告,里面反复强调“全面依法治国”和“全过程人民民主”,我觉得两者合在一起,就是我们要建设成为一个法治民主化的国家,这是一个合成的概念,也是一种融合的方法,既要讲民主,又要讲法治,关键一点是要掌握二者之间的边界和深浅,把握要好,结合要紧,不要超过一定的度。
想起初中时学过的一篇课文。唐朝开国的时候,有一位非常出名的宰相叫魏征,他给唐太宗写了一个奏疏《谏太宗十思疏》,告诫唐太宗要处理好十种关系。他说太宗您啊每做一件事,一定不要过头,欲望一定要有限度,像《老子》里所述:“相反相成,物极必反”“守弱居柔,以柔克刚”,这是两个重要的客观规律,您一定要记住啊。
其实,落实法治民主化制度也要注意尺寸,把握好制度的制定,把握好制度的执行,要有度。只讲民主也不行,极端民主化容易落入所谓的“多数人的暴政”,因此,必须讲法治化。怎样做到法治化?得讲究科学灵活的方法。这个法治必须是“水治”,而不是只讲制度条文的“刀制”。如果讲“刀制”,秦朝的秦律,那时的制度是“法制”,而我们现在要的是法居于所有权力之上、体现人民公益的这种治理,这个法治要框着我们的民主,框着我们的总体走向,才能走向共同富裕,走得更长更远更稳。
纵观历史,以史鉴今,总结所有的人类管理和治理行为,都是通过如何限制人性的弱点(法治)和启迪和培养人性的积极力量(民主、文化、道德等)来实现社会的善治的。无论哪个朝代,良好的社会治理,无不是通过培育、引导和启发人性的积极力量以弘扬正气,通过激发人性中的积极力量来实现人们的自觉和自律。同时对那些伤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正当利益的言行予以法律、制度层面的强制约束。反之,那些违背人性的良知、打压良善,甚至鼓吹人性之恶的治理都是人类社会的毒瘤,最终一定会遭到历史的否定。
《道德经》第八章“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仁;言,善信;政,善治;事,善能;动,善时。夫唯不争,故无尤”。“水治”中的“水”就应该像老子所言之“水”,柔弱于百姓治理,水善于趋下发展,包容宽容兼容,滋养万民而不是与民争利。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世界上最柔的东西莫过于水,然而它却能穿透非常坚硬的石头,这就是柔能胜强,以柔克刚。
秦朝的秦律利用人性之“恶”达到了所谓的治理目的,看似非常有效,由于放大和鼓励了人性之恶,实际埋下了自我否定的恶果,从长远看这是饮鸩止渴的行为,不是管理治理的正道。孔子说“放于利,多怨”,意思是一个社会如果只讲利益的刺激,用勾引人的欲望来达到管理的目的,那必定会带来社会的怨气和不稳定因素,更不能实现社会的长治久安。带着这种观点分析秦国律法,我们既要看到起始的积极作用,也要看到其中的弊端,有些变法的内容很大程度上通过激发人性的恶来达到富国强兵的目的,比如通过杀多少人划分战功、通过奖赏土地和爵位来激发更多的人去杀人,这虽然在短时间内取得非常有效的结果,但是一个只是注重利益和奖惩的国家,由于缺少厚重文化的支撑,结果大秦王朝统一之后不到二十年,就土崩瓦解了。导致秦王朝灭亡的原因很多,但过多的严酷法律,不懂得真正爱护人民,人民苦不堪言,缺少温和的人文教化,缺少对人性积极力量的启发、觉悟、滋养和培育,这些都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原因。
无疑,动态优化的“水治”,是一种良法和善治,我们现在正在全面依法治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轨道上阔步前行,行稳致远,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提高创造性执行能力,不能尽设路障,不设路标,要在创新中发展、灵活中运用,而不是一刀切、一刀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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