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时候也曾跟着朋友们买过小浣熊干脆面,他们多是为了集卡,而我只想来几口零食。毕竟集卡太花钱了,对漫画、四驱车和可乐的嗜好已经让年少的我感到持家不易。
可能是越不在乎越走运,有次居然被我开到了一张闪卡。闪卡上是哪位豪杰,我已经记不清了,但还记得看到反射着斑斓光彩的卡片时,那种捡到宝贝的心情。闪卡就是比白卡厉害啊,或者说,人就是天生对闪闪发光的东西毫无抵抗力。
无关事物本身的价值或功能,仅仅是闪亮能就激起人的情绪反应。这种光芒带来神秘感受的事例,还有很多。比如,夜光的弹球、常被小孩或恐怖游戏当做武器的手电筒、舞台上的闪光灯。严格来说,还可以算上珠宝和钻石,虽然已被人们当成了财富的象征,但最初见到这些闪光石头的人,到底喜欢它们什么呢?
最近看了本MOOK《班门·光》,为这个问题给出了答案,那就是光的象征性。
当我们意识到气温随着昼夜交替、阴晴变换而变化时,光便和温暖这种感受联系起来了。即使不知原理,也能在长期的反复中掌握住规律。这样的规律在人的心理上产生作用时,便是“联觉”。让我们看到清澈的光便感到温暖,看到阴沉的光便感到冷清。
而当科技尚未发达的人开始思考这些规律背后的因果,光便被赋予了神圣的地位。就像公元前27年初次建造的古罗马万神殿,高达43米的巨大穹顶顶部投下的那一束天光,即带来太阳的光和热,也象征天神的力量。
关于光联觉和神话,都在儿童成长的过程中通过体验和教育,记忆在身体和思想中。最终光和发光之物的形象便超越视觉,直达心理和认知的层次,影响了我们对世界的感受,也丰富了我们对世界的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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