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常都觉得自己还小,丝毫没觉得自己已经到了一生的中央,半生的末尾(以退休年龄算起)。如若不是母亲时不时的“提醒”,我总也觉得自己还是个孩子,尤其是当有一位年轻的阿姨或是姐姐喊我“小伙子”时,我的心里总也是暖暖的,犹如阴雨后的晴天,万丈光芒直达我的心底。
人生如此美好,我还有何悲伤?殊不知,我已经是一个黄土埋到膝盖骨的人了。青春在向我挥手,算是做最后的道别。我的一回头,它的一挥手,我和我的前半生就此作了别。
提及“我的前半生”就不能不提前两年特别火的一部电视剧,《我的前半生》。但我没看过。初听这个我熟悉的名字时,让我误以为是演末代皇帝溥仪的剧,后来才知此“半生”非彼“半生”。有时我也会无聊的想,如若溥仪还活着,他又会作何感想?他的前半生变成了另一个人笔下的前半生,这究竟是怎样的一种巧合?对此,我暂无定论。不过我时常也会借用很多书的名字,作为自己文章的题目。
想已至此,不由得让我联想到了另外一人,《百年孤独》的作者——马尔克斯。他就曾因为中国盗版他的书太过盛行,而愤愤地说,“死后150年都不授权中国出版其作品,包括《百年孤独》。”很显然,他最后还是“食了言”,但这却又是我们所有人最希望看到的。记得当年我买的那本《百年孤独》的封面就赫然写着“中文版全球首次正式授权”。中国虽是泱泱大国,但我们认错改错的态度更是毋庸置疑。时间一晃,又是几年。马尔克斯走了,他的《百年孤独》也真的被我孤独了起来。被我一起孤独起来的还有他的《霍乱时期的爱情》。
谈到我自己的前半生,就不能不提调一下那些曾陪我一起经历过岁月的书,我曾爱它们敬如生命。这也倒不是说我曾有多么的爱看书,只是说,它们在岁月的某个节点里已经成了我生命的一部分。我可以不读,不看,但却不能没有。至今,我的书架上还陈列着许多没有看的“新书”,然我始终也没有给它们安排被看的时间。似乎我也有点叶公好龙的意味,但这又何妨?有时我还会把读到一半的书先搁置起来,几年后再翻出来读,竟也是一种读法。
我的前半生可以算作是浑浑噩噩的。因为我一直都没能想明白,我到底要做什么?或者是我生而为人的意义又在何处?我不喜欢应酬,更不喜欢歌舞喧天,于是我与这个缤纷多彩的世界间多了一条无形的河。我就曾试着冷眼旁观这世界的一切,赫然的发现我更像是一个被遗弃了的孩子,犹如一个雾都孤儿。
不喝酒没有朋友,不去夜店不去ktv更没女朋友。于是,我毅然决然的选择了“遗世而独立”。
其实,我曾也去过一次夜店,但也是迫于无奈的妥协。看着那些茫然无措的身姿在随着音乐的律动胡乱摇摆,我顿时清醒了。这不就是狂魔乱舞吗?这不就是活着的迷茫对现实的逃避吗?在那样喧嚣的场所里容不得我有更多的思考,甚至会让我有种“今夕是何年”的错感。
去过一次之后,我再也没有去过第二次,倒也不是我这人自作清高,而是我这个乡下人骨子里的“轻”,始终无法与城市里现有的“重”相契合。于是,我只得说“不”。
对于我的前半生,我总结了四句话。
浑浑噩噩三十载,而立之年不成才。
无妻无子无“烦恼”,余生若此也逍遥。
关于我的前半生,我不觉得还有什么可“炫”之处。一无功名,二无本领,三无才学。作为一个三无人员我自认为是有愧于我自己的,该学习的时候没能好好学,该考取功名的时候没能好好考,该有本领时却尽显迷茫,我的前半生就在这种迷茫与错愕间倏忽而逝。
相对于对自己的愧,我更觉对母亲的愧。从青丝到白发,从年老到身老,她一直都有一个梦——能有一个儿媳。奈何我总也是一次次的让她失望。本以为,失望多了人也会变得绝望,更奈何我母亲却是一个极其坚守的人,以至于在我都无所谓的时候,她仍在不厌其烦的嘱咐我,提调我,叮嘱我……
当我在人生中的某个不经意的瞬间,想到我的前半生,将被这样过去时,思之,悔已;念之,痛已;纠之,错已;哭之,泪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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