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的小说《活着》,里面因饥饿导致的争斗描述得很详细:在大跃进年代,村里人都断粮了,大家挖草根,吃野菜,在已经掘过的田里翻找剩下的地瓜或瓜藤。主人公福贵的哑女凤霞为了刚挖到一个地瓜却被村里的王四抢走,导致一场激烈的争夺战。请队长裁决地瓜归谁时,公正化身的队长竟然切下一块放在自己的口袋。可见,为了填肚子,为了活着,哪里还顾得上诚实和公平。
福贵的妻子家珍,实在没有办法,带着抱病之躯,步行去娘家,带回一小袋米。藏在胸口,准备煮粥。这点米,比金子还珍贵,不敢明目张胆拎在手里。不然,说不定半路上被人抢走。
想不到煮稀饭这么简单的事还穿插了这么多的故事情节。这里出现了最具有戏剧化的场景。
福贵把池塘边喝水的儿子有庆喊回家,插上大门木栓,叫有庆在门后放哨,以防村里人知道。一家人躲在灶屋里,暗暗高兴,偷偷喝粥。然而,烟囱里冒出来的炊烟,是无法瞒住的。有人敲门,想看看家里烧什么好吃的。队长也带着一伙人过来了,大家揭锅盖,掀被褥,四处寻找有没有藏什么吃的东西。队长利用他的权威,支走其他村民,不顾脸面,直接讨要吃的。想来,真是被饥饿逼的,无所不用其极。
关于饥饿,六七十年代出生的人大多遭遇过。老一代的人,为何都比较节俭?因为饥饿带给人的痛苦刻骨铭心,胃部的翻腾灼烧,折磨着人什么都想塞嘴里。所以,余华对饥饿的描述,形象,逼真,还有些克制。
记忆中,吃是一家人的头等大事。当我妈生弟弟时,终于有了男娃,一家人欣喜不已。我的外公特地从几十里外送来几斤大米和几十根油条,这在当时是非常珍贵的厚礼。父亲难得煮纯色的白米粥,用来招待客人。两岁的我站在立窠里,好像还记得那热闹的场面。
即使没有腌菜或咸萝卜干,空口喝米粥,也觉得香气扑鼻。
在青黄不接的五月份,麦穗青色的,还没有发黄。揭不开锅的人家就到麦地里摘下已经饱满的麦穗,放在簸箕里,揉搓掉麦壳,在风中扬去麦芒,剩下嫩绿的麦粒,在铁锅翻炒熟,然后碾碎磨成条形食物,方言称为“冷蒸”,可以当粮食填肚子。这种食物,现在有的饭店还将之作为时尚的小吃。
小时候,因为孩子多,粮食不够吃,是常有的事。母亲总是煮山芋、胡萝卜、南瓜当午饭。一个夏季,父亲给十元钱给姐姐,到附近的镇上买米。四五斤米,六口之家,只够维持两三天。
挨饿,是什么滋味?我体会过。中学时,一次没有吃早饭,饿得头昏沉沉的,做课间操时,没有力气伸展四肢,突然眼前一黑,昏倒在地……
上午第四课后,放学回家吃午饭。同村的孩子都争先恐后地往家飞奔三四里。我前胸贴后背,没有一点力气,总是慢腾腾地落在最后。有一次,放学路上,我姐笑眯眯地叫住我,给我嘴里塞了什么东西。我一嚼,满口一股蛋香。那是一个蛋黄,同学给姐一枚熟鸡蛋,姐剥了蛋壳,吃了蛋白,将蛋黄省给了我。一个蛋黄下肚,胃里舒服多了,脚底立刻充满了力量。我和姐一道在石子路上奔跑起来……
经历过饥饿的人,一般不会挑食,因为没有机会挑选。尝过饥饿的滋味,更不会轻易浪费粮食。食堂用餐,每天光盘; 饭店聚餐,吃不了的“兜着走”。
丰衣足食的现代人,不妨尝试让肠胃清空一下,体验一下饥饿,你会更珍惜眼下的美好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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