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城的天气一向不错,该是春风弥弥,就不会有料峭的寒冷,暑里燥热的天气,也能烤的你蓬松,至于剩下的秋冬到是有些不同,该是萧瑟的天气里却总有亘古的懒阳,不过一年里也总该有几场绵绵的秋雨,雪也得有几场,不大不小,却是赶着紧的飘来,之后一股脑儿飘去,权当是旧年馈赠给新年的礼物,给人心里添一添喜。
婉儿今儿没什么好心情,早些起时眼前直晃的亮堂,以为又是个日上三竿的光景,本想着咬一咬牙装了病,不去瞅那个脸儿白心眼黑的主子,也免了一回奚落,却不知凭哪生的一股子凉气没头脑的钻进鼻子,连连打了三个喷嚏,一下子再也没有了倦意,心不甘情不愿的胡乱梳洗收拾了一番,还打湿了半节袖口,也顾不得什么淑女气派,拧巴拧巴,门也没带,就扎进了锦城的冬天里。
兴许是心窝窝里和袖口子一样拧巴,对庄周也还有着三分兴趣,往日那条路走了一半,这才发现眼前端的是一片敞亮,哪儿还有什么雕梁画栋,假山池鱼,眼底里都是三娘子千金的胭脂色,还有那么一股子腊梅的风味,是好看又好闻,心底里也一下子敞亮。
平日里主子早起打太极的虎皮猫儿,怕是打完了太极,留了一地细碎的脚印,像掉了一地没人要的花骨朵,仅残存着腊梅的香气,或许是有个懵懂的孩童惊醒花上睡着的猫,打翻了一个梦,碎了一地恼人的风情。 想到此处,不知怎的觉得鼻子一酸,眼眶子也温柔的紧,默默道给自己一句:
“咱婉儿,人小,心气大,不做那些个小姑娘家家,嗯,不做。”
之后赶紧着抬起手臂,想挥一挥衣袖,掸走打转的眼泪,却是满眼眶子的凉,原是那打湿的袖口子冻上了冰碴,泪珠儿也受了刺激一股脑儿大串大串打在袖子上,冰碴是化了,却打湿了更大一片,倒霉的是有两行晶亮的鼻涕抹在了袖口,小丫头也顾不得荤的素的,白主子还是黑主子,反正都是坏的,耳根子一红,吱溜一下窜回了屋里,还狠狠扣上了门。
方时行今儿心情却出奇的好。
昨个一大早去了趟大宅深处的柳林,那蒙学时的文师傅躺在芭蕉椅上有一搭没一搭的吆喝着腿疼,狐儿脸的师妹还在木桩子上杵着,眼底里都是柳条子上拴着的杀鸡刀,往常摆在里屋煎茶的火炉被挪到了院里,上面还咕咚咕咚煎熬着东西,那股子古怪的泥土味也咕咚咕咚的发酵着。
想到壶里熬着的东西,方时行像被人狠狠灌了三大碗塞牙的凉水,那凉气也似是咕咚咕咚的就冲上了脑门子,要命的很。不过世人皆知山野有豺狼虎豹,却总少不了愤世的嫩头青,赤裸的心脏热乎乎的,点燃过自己,也烫伤过别人。
方时行当然还是进了小院,再出来时春风拂面,两道子稀疏的眉毛雀跃着似是要跳出四方的额头,回书房的路上逢人就说:
“明个多添件衣裳,后院文师傅说这几日下不了雪。”
那长廊里打扫的一个书童,两个丫头,听的稀里糊涂,脑瓜子里像是飞进了闹腾的野鸡,却也没多想,转个头,野鸡就能进了锅,管你吃闲的,淡的,都是荤的。
看门的老杨头,倒是上了心,这老杨头自打方时行撒了第一泡尿起,就被方老爷派给了小方时行,撵过狗,也牵过驴,是方家的老人了,年前带了封方老爷写给方时行的书信,倒是和这小主子闹了别扭,大院的门也没进成,只能在门口搭了窝,也是被方家父子拧巴的关系扯的里外不是人。
刚刚入夜,锦城竟零零散散飘起了雪花,前一刻方时行还趴在书桌上,窗大开着,一动不动瞅着那屋檐下新挂的灯笼。后一刻,却赶紧抓了燃着的油灯,匆匆出了书房,可惜此时已不见那第一瓣雪,方时行就在书房门口立着,雪花也仅仅搁那飘,谁也没打搅谁,一夜无话,却很温柔。
锦城终于下了场雪。
书房里,虎皮猫儿沉沉的躺方时行搭着的臂弯里,方时行沉沉的躺在椅子上,只留了一地腊梅风味的脚印。
婉儿蹑手蹑脚摸进屋子里,瞥了眼睡着的主子,端的是松了口气,挺直腰板,三两步走到方时行跟前,上下打量了一番了这面白心黑的主子,睡得倒是安稳,窗也没关。 婉儿轻掩着鼻头咳了咳,方时行蹙了蹙眉头,睁开了眼,瞧见是婉儿,又闭了眼。
“今儿个倒是挺早的,几时了?”
婉儿听了,心中一喜,心里想着这顿奚落该是免了,嘴上却赶紧回道:
“家里的绣虎正趴在画廊,太阳都晒在了胡子上,你说呢?”
那边方时行又睁了眼,上下打量着婉儿。
“今个心情好?咋还换上了新衣裳了。”
话说了一半,方时行揽着猫儿站了起来,也没管裤腿上斑斑点点的猫爪,就那么揽着猫儿自顾自扬长而去,到了门口,仿佛才记起屋里还有个娇滴滴的小丫头,一个大活人!
倚在门口,抚了抚额头,头也没回。只是说到:
“待会去把老杨头接进府里,晾着他也没个意思,屋里你瞧着收拾下,对了,昨个丢了盏灯,找找,顺道把火盆子倒了,图个干净。我困了,歇着去了。哦,对了。”
只见方时行转过身来,似笑非笑的瞅着婉儿,又一步一步走了回来,那对惹人的桃花眼里似真有着浮了桃花的一汪清潭。
婉儿知到这又是个捉弄,低了头,心里直念叨着:“坏主子”。却也无计于彤红的耳根,心窝子里也像有了虎皮猫儿,挠了又挠。
一只手朝着头招呼过来,就那么搭在了挽着的髻上,使劲揉了揉,耳边全是该死的“多吃点饭”。
曾听闻锦城南边桃花山上有千年的桃花成了精,有个年轻的游方道士本着降妖除魔的本分,提着木剑单枪匹马就杀上了那桃花山。
漫山桃花里当真有个妖冶的女子,那一对眼里深深的孤苦寂寥,载了几千年的风情,惊鸿一瞥,误了道士的修行。
再下山时,白云苍狗,沧海桑田。
当初破旧的小村在一眼之间变成了小城镇,原先的孩童一如他们的祖辈一样落叶归根。至于落魄的书生是否曾经金榜题名,两小无猜的伙伴是否曾经日夜相随,愤世嫉俗的少年是否曾经仗剑天涯,只知道枯骨同颜,悠悠百年里的故事全凭去猜好了。
后来道士在桃花山下结了庐,吃桃花的酒,醉着醉着,就去见了列祖列宗。
再后来流传说,道士没的那天,锦城外下了连天的大雨,雨水载着无数打落的桃花,改道流到了锦城北边,蓄着蓄着,变成了一湾绯红的湖泊,桃花山便秃了。
娘亲第一次讲这个故事的时候,婉儿六岁,那时候也还叫桃兀儿,只记得娘亲颤抖着声音唱着: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桃之夭夭,有蕡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那天,正好娘亲带着桃兀儿漂泊锦城的第一天。
之后时日里,留给桃兀儿的回忆,全是娘亲淌着的眼泪和一遍一遍唱着的歌。眼泪淌着淌,那双分外迷人的桃花眼也浑了,唱着唱,悦耳的声音也丢了,被日子与悲伤,消磨着,消磨着,人也没了。可怜,十二岁的桃兀儿,没等到素未谋面的爹爹,娘亲也不要她了。
因缘是个恶俗的写书人,富家的公子总被狐儿勾了魂,痴情的小伙许了人家姑娘一辈子却总变心,让人相识,相许,却也相误,相克,让人想痛哭,想大笑,想美好的生活,想就此离去,离不了,却也躲不过。
十二岁的桃兀儿,弱冠的方时行,不期而遇。
新想的故事还是只写了开头就写不下去了,只好拿很久以前写的东西凑日更了。
又是水日更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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