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网贷新规看行业

作者: 海滨仲夏夜_45a4 | 来源:发表于2017-11-22 12:54 被阅读0次

                                                                    从网贷新规来看行业发展

           近几年国家多金融监管的力度也是在不断地加强,从2016年8月的《网络借贷中介信息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到2017年3月的《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都透漏着国家对网络借贷的一个态度,并且网络借贷在金融体系中是有它自己的独特的一席之位。

          下面我们分别从国家发布的两则文件里看一下监管机构分别作了那些方面的规划,《暂行办法》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作了规定:

         ①备案管理:第五条规 定拟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在领取营业执照后,于10个工作日以内携带有关材料向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完成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后,应当按照通信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申请相应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未按规定申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不得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

         ②实名认证:第十一条 参与网络借贷的出借人与借款人应当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核实的实名注册用户。

          这一条规定也是在说明以后的业务不再允许进行纸质合同和刷POS机的行为,所有的客户 必须通过互联网平台来进行投资,同时一个人也只能开一个投资账户。也是真正的回归互联网金融的起点,通过互联网资金的流向也更加透明,是的广大投资者也更安心。

         ③网络借贷金额:第十七条 网络借贷金额应当以小额为主。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根据本机构风险管理能力,控制同一借款人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及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防范信贷集中风险。 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

             网络借贷产生的初衷就是针对一些小额的贷款,但是在发展过程中难免会有一些平台违背这一原则发行一些较大债权,国家监管机构就慢慢发现如果不加以限制的发展下去,网络借贷平台就会把银行的生意给抢了,银行作为国家的大儿子,国家肯定不希望大二的利益受到损失,所以国家就明确的划定了界限,统一自然人在同一平台最多只能借款20万,也就是说超过20万以上的网贷平台你就不要做了,那是银行的工作;这样也就达到了小额的目的,同时降低了投资这的风险。

           那么《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有做那些说明呢,简单点说这份文件就是规定了网络借贷平台要把所有的资金放在托管银行里面,网络借贷平台仅仅作为一个中介信息平台,把有资金需求的借款者和有投资需求的投资者撮合在一起,使他们各自都能满足自己的需求。

           第六条本指引所称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专用账户,是指委托人在存管人处开立的资金存管汇总账户,包括为出借人、借款人及担保人等在资金存管汇总账户下所开立的子账户。二)为委托人开立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专用账户和自有资金账户,为出借人、借款人和担保人等在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专用账户下分别开立子账户,确保客户网络借贷资金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自有资金分账管理,安全保管客户交易结算资金;

           第二十三条存管人应根据存管金额、期限、服务内容等因素,与委托人平等协商确定存管服务费,不得以开展存管业务为由开展捆绑销售及变相收取不合理费用。

           从这两条条令来看,网络借贷平台的正在从鱼龙混杂的阶段慢慢过渡到合理合规话的阶段,慢慢的这个行业也会被大众认可,就好比原来的信托时代,有全国的好几千家,发展到全国只有六十几家,接下来国家将会针对网络借贷行业实行牌照化,预计到明年三月份国家会下发网贷行业的牌照,预计大约在100张左右,也就是说到了明年三月份以后有可能市场上就可能只有100加左右的平台留存。网贷行业正在经历着一次大规模的洗刷,各位投资者眼擦亮自己眼睛,不要简单的轻信业务员的一面之词,要通过自己的实地考察和论证,现在市面上有很多公司都存在问题,但是投资者是很难进行深入的了解到公司内部的一些诟病。所以还是投资有风险,理财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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