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下班到家,突然想起上家公司12月,1月的工资都还没发,便跟同事说起了到月底,如果公司还不能正常发放,将劳动仲裁或起诉。
然而还没一会儿,我又想到入职这家公司时,其中有一栏需要填写是否参与过诉讼案件,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在此之前,我是从来没有的,可是突然想到万一下个月要劳动仲裁或者法律诉讼,对以后得工作会不会有影响啊?
虽然错不在己,但现在公司入职要求都这么高,还要做背调,法律的存在本身不是为了公正吗?那现在这种情况,如果仲裁不成功,我要不要走法律程序诉讼呢?如果诉讼了,以后换工作再遇到一家要做背调的,万一知道你曾经和前公司劳动仲裁还打过官司,那不想让你入职还不是很容易的事情?现在做人真难,谁都想平安顺遂,谁又想去打官司,不都是被逼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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