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地税合并细则及利好点

作者: 89ae2ccd900c | 来源:发表于2018-03-16 22:24 被阅读27次

    ​​2018年3月13日,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方案提出,国务院将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根据该方案,改革后,国务院组成部门以外的国务院所属机构的调整和设置,将由新组成的国务院审查批准。至此分税制实行24年后,国地税将重新正式合并。

    国务院其他机构也有重大调整,国务院正部级机构减少8个,副部级机构减少7个,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设置组成部门26个。

    一、国税与地税的区别

    说到国税与地税,其实讲的是“国家税务局系统”和“地方税务局系统”,一般是指税务机关,而不是针对税种而言的。“国家税务局系统”和“地方税务局系统”分属国家不同的职能部门。

    1. 征收税种的区别

    国税局系统负责征收: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铁道&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中央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对股票交易征收的印花税。

    2009年起,规模以下新增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由国税局代征:应当缴纳增值税的企业、企业所得税全额为中央收入的企业、在国家税务局缴纳营业税的企业、银行信用社、保险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常驻代表机构、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其他非居民企业。

    地税局系统负责征收: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土地增值税、车船使用税、烟叶税、以及代收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会经费。

    2. 税务领导管理体制的区别

    国家税务局系统实行国家税务总局垂直管理的领导体制,在机构、编制、经费、领导干部的职务审批等方面按照下管一级的原则,实行垂直管理;

    我国现有北京、天津、上海、重庆 4个直辖市,均设有地税局。目前只有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地税局实行合署办公。

    二、国税、地税正式合并后的利好点

    以前纳税人一直反映办事需要在国税、地税局两头跑,费时费力。但是通过国地税的合并就可以简化很多流程,以后办税不用两头跑,具体利好有几下几点:

    1. 纳税人通过一个窗口纳税,不需要两头跑,一次性办完业务。

    2. 促使征管口径一致,减少争议。

    3. 纳税人在“分税制”框架下需应对两套征税体系非常麻烦,而且国税局与地税局有时会争抢税源,在产生利益冲突的同时也造成纳税人和税务部门之间的矛盾。合并后,可以大大减少此类事情的发生。

    4. 国税与地税的税收体系复杂,税种繁多,两套机构重复配置相同的资源,包括办公场所、设备、后勤、以及职员薪资、福利等,合并后可以大幅度减少这些税务管理成本。

    5. 避免重复税务检查,可以有效规范税收行政处罚行为,促进行政处罚的公平、公正,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6. 国地税合并方便了纳税人申报及应对税务机关检查,减少了企业的税收合规成本。

    7. 国地税合并后,税务征收系统对内部门的工作量会因此减少,对应从事对外业务的人员数量会有所增长,可以有更多人力为纳税人服务,提高办事效率。

    8. 国地税合并,有利于税务人员全面掌握税收业务,可以更好的为纳税人服务。

    9. 国地税合并后,一方面,可以加大力量建设统一的税收电子信息系统,有效整合增加技术人员;另一方面,为应对偷税漏税,可以整合更多的一线征管人员,提高征收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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