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句话是这么说的,:“第一个爱上的人,是最难忘记的。”从几年前,到现在,依旧深信不疑。
不知是不能忘怀那桀骜不驯的性格,还是驻扎在了那满满温柔中。我想,在两者之间才有最好的答案,为何不顾一切的答案。
五月十日,依然记得,突入我梦乡,半午敲楼,虽不是亲自敲的门,是你的好朋友,虽记忆中她们模样模糊。不过,温柔的身姿,桀骜的气质,抱着花送给我的时候现在想起还是如新的。有好多人都告诉我,梦见一个人,那个人也会想你了,不知是几秒,反正想了就是了。
我怎么能不想呢。
答案怎么会是仅仅一场梦境呢?隔天下午,我静静的看着“珍宝”,她们是几朵玫瑰,以及那近一千颗手制星星,一封信。回想起来,当时怎么那么无知,如此好一个人,渐渐离别,有种说不出的味道,在内心蔓延开来,仿佛也带入了生活,吃了一口你曾经爱吃的雪糕,居然是这般苦涩,想必,是记忆在捣鬼吧。
记忆啊记忆,如此美好,怎带入了生活,居然是这般滋味,好像也如同在告诉我,玫瑰哪有不带刺的。
记忆中都是万般美好,其实现实也如同这般啊。
学校呢,周一都是最后一节课留着打扫校园卫生的,我在实验楼一楼,偶尔上二楼洗一下擦玻璃的抹布,一次偶遇便成为日后的“周一赌注”,在那次相遇后,仿佛一天下来,所有运气都愿集中在那几十秒的“岁月”中,中了便能“确认过眼神”,不中也不后悔,反正都是我赢我输嘛,大不了一个星期过后再来一次,一年时间中几次也就开心很多了。
一次便成痴,以后还想着驾驭那温柔眼神呢。
现在啊,不想谈一场短暂的友情恋,只要还在一个世界,总会找到有情人的,意志在此,怎能让那驷马放出呢?
愿许一人以偏爱,尽此生之慷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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