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年的记忆总是朦胧的。
这个事发生在上世纪80年代初,胶东地区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村。
记忆中,在村里大队屋的南墙根,总有两个人在一起,或站或坐,或趴或躺,一年四季,形影不离。
这两个人,一个是癫汉,一个是朝巴。
我们这里称疯子为“癫汉”,称傻子为“朝巴”。
癫汉,叫“大学”。大学有个姐姐和身体不好的爹,他娘在他小时候就去世了。大学从小学习就很好,姐姐为了让他有出息,上完小学就辍学在家,一边干着农活,一边伺候爷俩,就盼望着大学能够考上大学。大学也很争气,从小学到高中,一直是学校里的前几名,村里人都叫他“大学趴子”。但在高考的时候,大学没有发挥好,没考上,精神上受到了刺激,疯了。
朝巴,叫“真好”。朝巴比癫汉得大了十来岁,父母是姑家表兄妹,生下来不会哭,就会咧着嘴笑。家里人一开始感觉这是个好事,给他起了这个好听的名字。但随着慢慢的长大,真好脸上这种神秘的微笑和一天到晚合不拢的嘴,越来越证明,他是个朝巴。
癫汉住在村东头,朝巴住在村南头。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这两个人每天都准时在村里大队屋的南墙根下碰头,一呆就是一天。天黑了,两个人就各回各家。癫汉和朝巴,是村里人对这两人的称呼,至于“大学”和“真好”,只有在他们的家人面前才偶尔叫叫。
癫汉的衣服上很多补丁,但每天来的时候都是干干净净。他身上总是背着一个黄书包,里面放着煎饼、卷子这些吃食,还有一个装水的食盐水瓶子。这得益于他有个好姐姐。姐姐二十七八了,能干,模样也俊俏,村里给她说媒的真不少。但姐姐非要带着这个疯弟弟一块出嫁,“只要俺俩有一个不死,就得在一块”。癫汉在四乡八里也算是个“名人”,所以眼看姐姐快三十了,还是待字闺中。
癫汉平常表情木然,两眼发直,最主要的表现就是能说话,从早到晚,嘴里嘟嘟囔囔的说个不停。谁也不知道他在说什么,但他重复最多的,声音最大的,就是“大树喝水,大树喝水”。大树为什么喝水?开始大家也都纳闷。后来,还是俺村里的老师揭开了谜底——他可能在说“代数函数”。
朝巴的条件可比癫汉差了不少。秋天就开始穿起了棉袄棉裤,一直穿到第二年夏天,夏天就光穿条裤子,光着膀子。脸可能从来没洗过,身上的灰厚得都能揭下来。朝巴饿的时候,就从怀里、腰里随便掏出点东西啃着,地瓜、煎饼……有什么吃什么。
但癫汉不是一直癫,朝巴也不是一直朝。朝巴没有东西吃的时候,癫汉就把自己的给他吃。朝巴也会自己把癫汉的食盐水瓶子打开喝两口。癫汉的话语也不是所有人都听不懂,朝巴就懂。每次在一起的时候,癫汉就不停地对朝巴说,而朝巴也不说话,一边听,一边咧着嘴笑,还经常笑出声。天好的时候,朝巴就躺在地上,让癫汉给他抓虱子。
这两个人已经成了村里的一个固定而平常的影像,固定得像村头的老井和石碾,平常得像场里的两个草垛,大家都在地里忙活,谁也不会在意他们。
一天,住在大队屋旁边的四爷爷喝喜酒回来,看着这俩青年,心里面产生了一丝怜悯。醉醺醺的他拿出来剩下的半只烧鸡,“癫汉、朝巴,过来,给你俩尝尝烧鸡”,四爷爷把烧鸡一掰两半。
癫汉和朝巴先是用嘴咂么了咂么,接着喉咙里发出来“咕噜咕噜”的声音,就和猫吃耗子,狗啃骨头一样,狼吞虎咽了起来。“慢点,慢点,别噎死了……烧鸡可是个好东西……以前没吃过吧,哈哈……”四爷爷既被他们的吃相逗乐了,也为自己的善举而得意。
然而,这以后的四爷爷就得意不起来了。四爷爷住在大队屋旁边,每天来回必然经过这俩人。每天,癫汉和朝巴一看到他,就上去问他要烧鸡吃,“四爷爷,烧鸡”“烧鸡,四爷爷”,一直把四爷爷追出好几里地。
这天,四爷爷被缠得没办法了,就随口扔下一句,“你俩兔崽子,别他娘的跟我腚上;你们家里那么些鸡,想吃自己烧!”
第二天,朝巴没来大队屋。
上午时分,村南头冒起了滚滚浓烟,是朝巴家。
家里人走了以后,朝巴点着了锅灶,抓起一只鸡就往灶膛里塞。鸡被点着后,疼得连抓带啄,一下子就挣脱了朝巴的手,钻进了里屋的炕上。鸡身上的火点着了炕上的被,炕上的被点燃了这个不太大的草屋。
这只鸡终于还是成了烧鸡,陪它去的还有朝巴。
从那以后,只有癫汉自己来大队屋的南墙跟了。还是那身打扮,还是不停的嘟囔,只不过“烧鸡”两个字,也加入了他大声絮叨的行列。人们看到孤单的癫汉,有时会经意不经意地来上一句“癫汉,想朝巴不?”这时,癫汉就会从地上捡起石头、土块,朝问的人扔去。
小孩子们成了恶作剧的常客,癫汉的石头、土块偶尔也会打着几个孩子。于是,大人们找到了大队,大队找到了姐姐,姐姐把癫汉关在了家里。
朝巴死后三个来月,我就随父母搬离了农村,来到了父亲的工厂。
再过了大约半年,村里的亲戚来我家串门,说癫汉的姐姐出嫁了,嫁给了邻村的一个羊倌,四爷爷保的媒。
亲戚又说,结婚那天,四爷爷喝醉了,醉得不省人事,醉得和个癫汉、朝巴似的……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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