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奇峰:
我个人反对教育惩戒。理由如下:
1、完整的教育不必包括惩戒。惩戒常常是教育本身失败后的补救措施。
2、教育是一种智力活动,当教育者充分使用智力的时候,能够完成绝大部分教育目标。而惩戒是低智力的活动,是“教育”受教育者服从权力、暴力和低智力手段的过程。
3、惩戒预设了一部分人对另外一部分人的权力。这违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平等”、“自由”。
4、受教育者的“违规”,可以被视为一种引诱,即“引诱惩戒”。如果违规惩戒这个程序被反复强化之后,会使受教育者“对惩戒成瘾”。
5、惩戒可能引起双方的某种深层的无法言说的快感。这显然不是我们的教育所希望引发的。
6、教育者也可能对实施惩戒成瘾,而偷懒式地回避教育中高智力的部分。
7、惩戒被惩戒制造高度融合的关系,使受教育者无法成长。
反对惩戒的理由还有很多。支持惩戒的理由也许只有一个,就是它"操作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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