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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黄蓝一夜腰斩,大快人心。的确,这确实是一件让人高兴的事情,正印证了那句话:“善恶到头终有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事件起因源自新华社发出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第二十四 条明确,“民办园一律不准单独或作为一部分资产打包上市。"
这突如其来的降维打击,将红黄蓝打回了原形。一夜之间,红黄蓝两次触发熔断,市值腰斩。
也许今天晚上红黄蓝的股票会再次熔断,但我突然觉得,即便红黄蓝退市,也不足以证明,我们找到了治本之策。
红黄蓝走进普通百姓的视野,缘起当初的“虐童事件”,这件事我不想再复盘了。我想反问的是,为什么类似红黄蓝虐童这种毁三观的恶性事件,屡屡在我们生活中上演呢?
还有一些其他骇人听闻的,我不得不旧事重提。
今年发生的有“中芯国际学校变质食物事件”,“五星级酒店脏浴巾擦完马桶擦杯子”,“长生生物毒疫苗事件”,再早一点的就是毒奶粉和地沟油事件了。
有的人认为,因为违约成本和犯罪成本太低,所以这些人才会肆无忌惮。所以有关部门在事后,对相关事件的问责也是很重的,也出台了很多新的法规,堵塞监管的漏洞。
当然,我认为这些补救措施都是必要的。但我不想听到“亡羊补牢,为时未晚”这类的托词。当我们的政策制定者,老用“亡羊补牢”来安抚群众的时候,这本身就意味着失职。
从毒奶粉到过期疫苗再到发霉食品,这个社会是怎了?如何去解决这些问题?
靠严刑峻法可以禁得住吗?按理说应该可以,如果犯罪成本高到令人畏惧的地步,足以形成威慑,肯定能够降低此类恶性事件发生的概率。这就是法律的作用,是对人性中“恶”的强制约束。
但如果一个社会仅仅靠法律来维持,这样的社会肯定是不稳定的,而且管理成本非常高。在人类社会中,先于法律存在的是道德。
道德从某种意义上讲,是我们要遵守的第一条法律,这条法律是我们关于善恶是非的评定标准。这个标准有双面性,既有社会共识的一面,也有个性化的一面。是否遵守道德底线,从个人来讲,选择权在自己手中。
“虐童事件”后,红黄蓝单日股价下跌了38%,一些嗅到血腥味的资金开始闻风抄底,之后的5、6、7月,红黄蓝的股价连续三个月上涨。那些抄底的人,赚得盆满钵满。这些人并不觉得自己抄底是不道德的。
单个人的不道德行为,造成的危害可能还能控制,但集体的不道德行为,对整个社会却是致命的。
如果一个群体,出现群体性的道德缺失,这又是谁的责任呢?答案,你懂的。
我还想说的是,贫富差距并不是道德缺失的全部原因。你不能理直气壮的说“我穷就有理”。但严重的贫富差距,却加速了道德的滑坡。在一个“一切向钱看”的社会中,道德又有多少分量呢?
道德需要在公平正义的土壤中才能生根发芽。在一个社会中,每个人都被公平地对待,正义永远不会迟到,只有这样,道德对个人才会有约束力。中国老百姓喜欢说“人在做,天在看”,这就是约束。
所以,当出现虐童、毒奶粉、毒疫苗这类事件时,不能仅仅推出一些治标不治本的补救措施就完事了,而是在全社会营造一种公平公正的环境,如此善莫大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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