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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渐渐逝去,从三点钟的清纯之善到四点钟的金色之美。此后他一直走在落日的余晖中,双脚麻木疼痛,此时的云朵也似乎在流淌鲜血。黄昏时他来到了一个墓地。这里有一股清淡的、梦境般的花香,天空中有一个新月的鬼影,地上则遍地的阴影。在一阵冲动下,他想用力打开造在小山边上一个墓穴生锈的铁门;墓穴洗刷干净,上面覆盖着刚绽放的、水淋淋的、浅蓝色的鲜花,它们仿佛从死者的眼睛里长出来的,沾到手上有一股令人恶心的气味。
记得中学时在《读者文摘》上看到这段话,便被作者华美细腻的语言所震撼,一直想找到这本书来读读。也许是好事多磨,直到前几天在图书馆看到《人间天堂》,犹如故人重逢,喜不自禁,赶紧借来畅读。
该书被称为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美国校园小说,再现了上世纪二十年代“与青春有关的日子”,更是令菲茨杰拉德一夜成名的处女作。
正如法国作家普鲁斯特所说,“每个读者只能读到已然存在于他内心的东西。书籍只不过是一种光学仪器,帮助读者发现自己的内心。”
在阅历尚浅的我看来,这本书不过是讲了初入大学的艾莫里如何渴望在学校锋芒毕露,大出风头,成为一个重要人物。从一开始的雄心勃勃、意气风发到受挫失望、悲观迷惘,最后对着晶莹剔透、光芒四射的天空张开双臂徒然感叹“我了解我自己,但仅此而已。”这显然是套用古希腊先贤的格言“了解你自己”来自嘲,表达了对自身前途的迷惘与惆怅。
我始终相信,历经时间淘洗的经典作品,肯定是能激起不同时代读者的共鸣的。出版于上世纪二十年代的《人间天堂》正是如此。
主人公艾莫里从圣雷杰斯中学毕业,考入普林斯顿大学。作为唯一一个从圣雷杰斯中学来的,他看着那些来自较大中学的人们一个个结成小团体,“圣保罗、希尔等中学来的,在大食堂有他们默认的某几张桌子一块吃饭,在体育馆有他们自己的角落更衣,无意识地在他们自己周围筑起一道壁垒,这壁垒虽无多大意义,却很有社会野心,以保护他们自己不受到友善的、相当受迷惑的高中因素的影响。”从艾莫里意识到这一点开始,他对社会壁垒非常愤恨,认为它们是由强者制造的人为界限,用来支持他们较弱的追随者,排斥与之几乎相等的强者。
读到这段文字时,我不由想到了刚进大学那会儿,大部分人都有自己的小团体,大多以地区划分,也就是老乡。当时我的两个室友都来自同一个地方,关系自然亲密,经常一起上课,一起吃饭,一起参加老乡聚会,从而也就晾下了剩下的室友。其他人似乎很难挤进她们两个人的世界,甚至很难凑齐六个人的寝室聚餐,因为时不时都有老乡活动。
失去了中学时无人不晓、众人赞羡的地位,艾莫里决心在普林斯顿要成为一个受人崇拜的人,为此便报名参加大一橄榄球队的训练,想着成为其中一员。不料扭伤了膝盖,伤势不轻,只能退出。
那段时间,他感到他一人在大食堂里很孤独,坐立不安,因为新的愿望和雄心壮志在他心头蠢蠢欲动,于是他放弃了第一学期,心里既忌妒那些早期的成功者,又为自己没有被立即接受为班上的精英份子而烦躁不安。好多个下午他懒洋洋地倚在宿舍楼的窗户上看着班上的同学来回经过,注意到有的人已经把自己依附于更加突出的人;看到孤独者步履匆匆,眼睛朝下,妒忌那些来自大的中学的同学,成群结伴,安全又快乐。
在与室友克里的交谈中,他丝毫没有掩饰自己的欲望,“我不能任其自流,我要别人对我有兴趣。我要在幕后操纵,甚至为另一个人干。或者做《普林斯顿人报》的主席,或者三角俱乐部的董事长。我要受人赞美,克里。”
在我看来,欲望不过是被妖魔化了的理想抱负,欲望驱动着人们前进。没有欲望,自然也就没有动力。没有人愿意在角落里默默无闻,都希望得到别人的赞美与肯定。还记得的大一时的自己,也是一腔热血地幻想着自己会与众不同,会出类拔萃,直到面试了几个部门之后梦碎了。
大学的梦在延续——醒着做梦。他感到一阵紧张不安的亢奋,也许是他缓缓跳动的心脏的悸动。大学梦是一条小溪,在他把一块石头投进去时,激起的涟漪几乎就在石头离开手的那一瞬间消失了。他至今没有付出什么,也就没有收获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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